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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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20210917-03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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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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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工作。  

3.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做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8.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社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范合作社运行管理,全面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截至2020年11月,全区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38个,其中:种植业538个,占51.83%;养殖业402个,占38.73%;其他类98个,占9.44%。全区覆盖贫困户的合作社192个,覆盖贫困户21000户,192个覆盖贫困户合作社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00%建立利益联结机制;192个覆盖贫困户合作社与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100%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2.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认真履职,落实防控责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实现系统内防控全覆盖,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盲区、零疏漏”,同时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1)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充足。在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对农资调运储备及供给进一步抓好落实,积极开展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稳定农产品生产提供保障。  

(2)多举措解决合作社农产品滞销问题。通过建立“隆阳乡耕”采购公益群,将经营比较好的合作社理事长以及跟各合作社有经营关系并且信誉比较好的外商拉到群里,将各合作社的产品发到群里,帮助联系客商,尽快销售滞销产品;同时利用扶贫832平台“保供给 防滞销”。“隆阳乡耕”线下实体店在疫情期间,组织全区100多家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100余种产品,保供稳价,既为城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农副产品平价采购平台,又为合作社农副产品销售打开了销路。  

(3)组织社有企业及合作社积极捐赠抗疫物资。一是“隆阳乡耕”向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捐赠防护口罩10000个。二是组织隆阳区合作社及农户积极主动将自己的农产品捐赠给疫区(武汉市),共捐赠价值28.96万元的农产品50吨(豌豆16吨、大蒜2吨、柑橘4吨、青枣21吨,茄子4吨、小金豆2吨、西红柿1吨)。  

3.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助推产业扶贫。为加快隆阳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应芒宽乡党委政府的请求,结合市发改系统脱贫攻坚及易地搬迁合作项目,由保山市神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招股,共筹集资金90万元,于2020年7月在芒宽乡组建保山市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当地农产品制冷及芒宽乡傈僳族易地搬迁672户3607人提供了果蔬制冷仓储平台和销售服务,同时为当地群众提供了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发展壮大了社有企业。  

4.着力打造“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有力推动了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112个贫困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10月30日,“隆阳乡耕”线下销售金额达7712.36万元,线上销售金额166.72万元,直接带动4850户贫困群众户均增收8170元。“隆阳乡耕”平台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成效明显,以潞江镇三达地果蔬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社以三达地村、曼海村两个冷库为中心,基本覆盖了半径100公里的冷凉山区,日销售额已突破9万元,今年总销售额计划完成5000万元,明年计划完成1亿元,合作社社员每亩地半年可获收入1.5万元至2.2万元,产业扶贫作用显著。  

5.全面完成市供销社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完善“三会”制度1个,规范农民合作社40个,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创建村级基层社2个,创建标杆基层社1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2个,新增基层社员700人,新建试点城乡社区综合中心(站)1个,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2个,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新增土地托管等社会化务面积2200亩,成立社区城市(农村)消费合作社2个,教育培训各类合作社从业人员305人次,新建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1个,培育正常运营的社有电商企业1个,新建电商基地1个,新建社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3个,与“云品惠”平台产品对接入住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收入合计597222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2223.4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06168.65元,增长258.47%,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收入增加338871.69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7703.04元;  

3.项目经费收入增加3975000元,其中:隆阳区金融扶持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政府贴息资金减少51000.00元,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资金增加402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支出合计5344304.03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021.03元,占总支出的28.8%;项目支出3805283元,占总支出的7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710733.19元,增长227.15%,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43549.81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4920.16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8629.65元。  

2.项目支出增加3754283元,其中:隆阳区金融扶持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政府贴息资金增加51000元,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资金增加380528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9021.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549.81元,下降2.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784.16元;二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8629.65元;三是职工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813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6771.53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249.5元,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52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283元,增长7361.34%,主要原因分析: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资金增加3805283元;隆阳区金融扶持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政府贴息资金减少51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实施项目1个,即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该项目主要通过“隆阳乡耕”农产品包装盒制作、农产品溯源基地建设、乌骨鸡基地建设和乌骨鸡孵化、“隆阳乡耕”农副产品品牌宣传等,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户的收入。项目覆盖8个乡镇16个村,覆盖贫困户合作社16个,覆盖合作社成员2105户,其中:贫困户1041户。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受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5%,带动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总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4304.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10733.19元,增长227.15%,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收入增加338871.69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7703.04元;  

3.项目经费收入增加3975000元,其中:隆阳区金融扶持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政府贴息资金减少51000.00元,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资金增加402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47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75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805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987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3%。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1058014.8元;开支开展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社有企业等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122249.5元;发放职工遗属补助18525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2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0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公务接待1批次14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4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29.65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9702.05元,电费增加5174元,邮电费减少820.1元,差旅费减少10665.5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20元,工会经费减少1839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4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100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4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29.65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9702.05元,电费增加5174元,邮电费减少820.1元,差旅费减少10665.5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20元,工会经费减少1839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4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1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53元,电费5174元,邮电费1692元,差旅费10180.5元,其他交通费用1021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329409.3,其中,流动资产1338509.6,固定资产815884.8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2,其他资产175012.89(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411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7230.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838.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834.4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29409.3        

1338509.6        

815884.81        

84036.77        

0        

0        

731848.04        

0        

0        

2        

175012.8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041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4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26163.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0413.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主要通过“隆阳乡耕”农产品包装盒制作、农产品溯源基地建设、乌骨鸡基地建设和乌骨鸡孵化、“隆阳乡耕”农副产品品牌宣传等,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户的收入。项目覆盖8个乡镇16个村,覆盖贫困户合作社16个,覆盖合作社成员2105户,其中:贫困户1041户。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受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5%,带动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总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全面完成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项目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指标要求,结合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充实细化了项目绩效自评表,并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种植业生产发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18号)文件,安排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经费4026000元,于2020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于2020年11月15日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预算4026000元,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农产品包装盒制作招投标中标价格低于预算价格,项目资金实际执行3805283元,结余220717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价格不精准,“隆阳乡耕”农产品包装盒制作公开招标过程中实际中标价格低于预算单价;“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中心城区电子屏广告投放单价过高,实际执行过程中缩短广告投放时间,调整资金用途为在隆阳区金鸡乡布置“隆阳乡耕”农耕文化展室一个。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市场调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度。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完成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高度重视,把绩效评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二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绩效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大公示力度。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项目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项目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意见建议: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主要负责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培育一批推进新型农民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建立一个上下贯通、开放包容的供销合作社新体系和运行高效、科学管理的新机制;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社快速有序发展,实现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供销工作责任目标履职良好,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推进供销事业发展。二是通过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项目受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受益农户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有计划、严把关、按程序审批使用。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结余率。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厉行节约、节支增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二是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三是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处置单位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597222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2223.4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82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4304.03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021.03元,项目支出3805283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股室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026000元,其中: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资金4026000元。实际资金实施了3805283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培育一批推进新型农民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建立一个上下贯通、开放包容的供销合作社新体系和运行高效、科学管理的新机制;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社快速有序发展,实现农村繁荣、农民增收。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供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二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三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规范合作社运行管理,全面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截至2020年11月,全区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38个,其中:种植业538个,占51.83%;养殖业402个,占38.73%;其他类98个,占9.44%。全区覆盖贫困户的合作社192个,覆盖贫困户21000户,192个覆盖贫困户合作社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00%建立利益联结机制;192个覆盖贫困户合作社与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100%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认真履职,落实防控责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实现系统内防控全覆盖,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盲区、零疏漏”,同时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充足。在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对农资调运储备及供给进一步抓好落实,积极开展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稳定农产品生产提供保障。二是多举措解决合作社农产品滞销问题。通过建立“隆阳乡耕”采购公益群,将经营比较好的合作社理事长以及跟各合作社有经营关系并且信誉比较好的外商拉到群里,将各合作社的产品发到群里,帮助联系客商,尽快销售滞销产品;同时利用扶贫832平台“保供给 防滞销”。“隆阳乡耕”线下实体店在疫情期间,组织全区100多家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100余种产品,保供稳价,既为城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农副产品平价采购平台,又为合作社农副产品销售打开了销路。三是组织社有企业及合作社积极捐赠抗疫物资。疫情期间,“隆阳乡耕”向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捐赠防护口罩10000个,并组织隆阳区合作社及农户积极主动将自己的农产品捐赠给疫区(武汉市),共捐赠价值28.96万元的农产品50吨(豌豆16吨、大蒜2吨、柑橘4吨、青枣21吨,茄子4吨、小金豆2吨、西红柿1吨)。  

③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助推产业扶贫。为加快隆阳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应芒宽乡党委政府的请求,结合市发改系统脱贫攻坚及易地搬迁合作项目,由保山市神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招股,共筹集资金90万元,于2020年7月在芒宽乡组建保山市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当地农产品制冷及芒宽乡傈僳族易地搬迁672户3607人提供了果蔬制冷仓储平台和销售服务,同时为当地群众提供了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发展壮大了社有企业。  

④着力打造“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有力推动了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112个贫困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10月30日,“隆阳乡耕”线下销售金额达7712.36万元,线上销售金额166.72万元,直接带动4850户贫困群众户均增收8170元。“隆阳乡耕”平台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成效明显,以潞江镇三达地果蔬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社以三达地村、曼海村两个冷库为中心,基本覆盖了半径100公里的冷凉山区,日销售额已突破9万元,今年总销售额计划完成5000万元,明年计划完成1亿元,合作社社员每亩地半年可获收入1.5万元至2.2万元,产业扶贫作用显著。  

⑤全面完成市供销社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完善“三会”制度1个,规范农民合作社40个,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创建村级基层社2个,创建标杆基层社1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2个,新增基层社员700人,新建试点城乡社区综合中心(站)1个,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2个,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新增土地托管等社会化务面积2200亩,成立社区城市(农村)消费合作社2个,教育培训各类合作社从业人员305人次,新建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1个,培育正常运营的社有电商企业1个,新建电商基地1个,新建社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3个,与“云品惠”平台产品对接入住5个。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全年认真对照省、市下达各项指标,积极开展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和发展、规范提升农村经济组织工作,加大对合作社人员培训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与部门重点工作紧密衔接,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切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11月,全区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38个,其中:种植业538个,养殖业402个,其他类98个;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28个,城市消费合作社3个,合作社联合社8个。累计获得各级合作社示范社荣誉称号的合作社253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1个,省级示范社127个,市级示范社55个,区级示范社50个。全区覆盖贫困户的合作社192个,覆盖贫困户21000户,192个覆盖贫困户合作社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00%建立利益联结机制;192个覆盖贫困户合作社与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100%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推动社有企业稳步发展。具体体现在社有资产经营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逐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增加;社有资产得到改造提升,确保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五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管理,积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由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