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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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4-9-04_A/2018-09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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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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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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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隆阳区“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维稳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内设4个股级机构:办公室、政工股、财会统计审计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隆阳区供销社按照“发展农民合作社立社、壮大社有企业强社”的发展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供销社的帮助指导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良好。2017年隆阳区供销社系统及“两社一会”销售总额实现 27.9亿元,占年计划的101.82%,同比上升27.56%;利润实现2203万元,占计划的114.9%;资产总额48556万元,占年计划的107.1%;所有者权益29856万元,占年计划的115.40%;农副产品购进49527万元,占年计划的102.72%;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11510万元,占年计划的105.5%。 

2. 重点指标发展成果显著。发展农民合作社106个,完成年度任务70个的151.43%;食用菌栽培菌产量25011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00.04%;食用菌栽培菌产值16321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00.4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个,完成年度任务10个的130%;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00%;新增入社农户0.5231万户,完成年度任务0.5万户的104.62%;发展城镇社区消费合作社1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00%;在区人社局的支持下,2017年协助59个合作社410户成员争取创业贷款4056万元;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成员、技术培训、创业培训19期1377人,完成年度任务1000人的137.7%。 

2017年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收入合计2,486,2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6,20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40,807.06元,下降35.04%,主要原因为: 

1. 基本支出,减少收入540,807.06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收入607,556.06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收入66,749元; 

2. 项目支出,减少收入800,000.00元。其中: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2个,增加资金400,000.00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减少资金1,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支出合计2,486,209.2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209.2元,占总支出的65.81%;项目支出850,000元,占总支出的34.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40,807.06元,下降35.04%,主要原因为: 

1. 基本支出,减少支出540,807.06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支出607,556.06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减少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支出66,749.00元,主要是维修费(创卫厕所改造)、车改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体检费等支出增加; 

2. 项目支出,减少支出800,000.00元。其中: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项目2个,分别是: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增加资金300,000.00元;合作社培训项目,增加资金100,000.00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减少资金1,2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6,20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0,807.06元,下降24.84%,主要原因为: 

1. 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607,556.06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中心发放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增加,退休人员死亡1人抚恤资金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及遗属生活补助等增加; 

2. 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66,749元,主要是维修费(创卫厕所改造)、车改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体检费等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5%,人均165,33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5% ,人均16,4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0,000元,下降48.48%,主要原因为: 

1. 隆财企〔2017〕1253号文件下达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项目名称: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00,000.00元,建设内容为扶持丙麻乡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1个,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隆财企〔2017〕1801号文件下达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项目名称:合作社培训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0元。建设内容为开展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200,000元,此项目市级已取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6,20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40,807.06元,下降35.04%,主要原因为: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1,262,452.30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114,221.60元; 

3. 死亡抚恤资金,增加147,540.00元; 

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减少1,200,000.00元; 

5. 人员经费资金,增加390,827.64元; 

6. 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增加66,749.00元; 

7. 住房补贴资金,增加2,307.00元; 

8. 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4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3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132,451.20元、退休人员死亡1人抚恤支出资金149,940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199,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913,113.00元,办公费用、维修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237,97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0,176.00元(退休及在职职工体检费用支出10,176.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200,000.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补助90,000.00元、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项目资金50,000.00元、丙麻乡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资金300,000.00元、合作社培训项目资金1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886.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元; 

  16. 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4,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4,664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4,794元,完成预算的9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94元,完成预算的95.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国内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206元,是因为在平时的接待中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而未使用预算资金206元。 

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24元,增长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4元,增长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资金增加224元,是因为工作需要比上年增加1批次,资金增加支出224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79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79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企业人员、供销社系统党员相关调研、咨询、学习汇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749元,增长82%,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3,427.30元; 

(2)创建卫生城市改造旱厕维修费,增加25,070.00元; 

(3)培训费,减少6,472.70元; 

(4)公务接待费,增加224.00元; 

(5)委托业务费,减少2,000.00元; 

(6)工会经费,增加5,529.00元; 

(7)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7,650.00元; 

(8)退休及在职人员体检支出,增加10,176.00元。 

2.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途: 

(1)一般公用经费,13,030.00元; 

(2)创建卫生城市改造厕所维修费,25,070.00元; 

(3)公务接待费,4,794.00元; 

(4)工会经费,15,285.00元; 

(5)其他交通费用,79,800.00元; 

(6)退休及在职人员体检支出,10,17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808,292.8元,其中,流动资产900,648.05元,固定资产907,64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162.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3,397.67元,固定资产减少215,5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5,56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838.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29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08292.8

900648.05

907642.75

884342.75

23300

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两台台式电脑)购置项目10,000元。 

2.本单位不存在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0,000元。其中: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1个,资金400,000.00元;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项目1个,资金50,000.00元;丙麻乡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1个,资金300,000.00元;合作社培训项目1个,资金100,000.00元。项目已全部完工,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 

1. 全年新注册登记106家合作社;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1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2个(省供销社10个、省林业厅2个);评选区级示范社10个;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1个; 

2. 财务挂账资金减轻了供销社系统债务包袱; 

3. 在丙麻乡老南村组建肉牛养殖合作社一个:隆阳区佤山养殖专业合作社; 

4.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求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对1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合作社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双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方位指导了各乡镇开展合作社组建工作任务,促使“双覆盖”工作进度加快。培训达到了预期成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