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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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4-9-04_A/2017-09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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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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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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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5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隆阳区“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维稳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履行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区政府及保山市供销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2016年全系统及“两社一会”实际完成经营总额实现22.86亿元,同比上升27.01%;销售总额实现 21.87亿元,占计划18.4亿元的118.87%,同比上升26.57%;利润实现1731万元,占计划1472万元的117.6%。“两社一会”工作任务:全年完成了159家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变更(新注册144家,变更15家)。申报示范社4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21个(农业等四家联报8个、省供销社9个、省林业厅4个),市级示范社13个(市级示范社8个,市级林农示范社5个),区级示范社10个,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1个,新发展公共管理合作社16个,累计入社成员7.7万户;帮助农民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协助53个合作社420户成员争取创业贷款4200万元。2016年获得市级示范社项目7个、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4个,获补助资金120万元,培训26期1905人次。

2016年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财会统计审计股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股。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及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与决算差异数为151.78万元,差异率65.73%,其中:人员经费差异额21.33万元,差异率11.33%是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资,遗属补助增加1人及遗属补助提高补助标准造成;日常公用经费差异额5.45万元,差异率202.6%是因为在职人员发放公车补贴、工会经费增加等造成;项目支出差异额125万元,差异率312.5%是因为企业及合作社向上级争取的125万元项目资金由我社代拨增加。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科目名称

2016年预算数

2016年决算数

差异数

差异率

基本支出

190.92

217.7

26.78

14.03%

其中:人员经费

188.23

209.56

21.33

11.33%

   日常公用经费

2.69

8.14

5.45

202.60%

项目支出

40

165

125

312.50%

合计

230.92

382.7

151.78

65.73%

(二)收入决算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收入合计3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29.7万元,下降7.2%,原因是因为调资及发放公车补贴支出增加,企业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6年累计收入

2015年累计收入

增减数

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

382.7

412.4

-29.7

-7.20%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其他收入

 

 

 

 

合计

382.7

412.4

-29.7

-7.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支出合计3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万元,占总支出的56.9%;项目支出165万元,占总支出的4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4.96%,是因为调资及发放公车补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19.51%,是因为企业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减少。

            支出决算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6年累计支出

2015年累计支出

增减数

增减%

基本支出

217.7

207.4

10.3

4.96%

项目支出

165

205

-40

-19.51%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 计

382.7

412.4

-29.7

-7.2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人均人员经费23.28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0.9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6年累计支出

2015年累计支出

增减数

增减%

基本支出

217.7

207.4

10.3

4.96%

其中:人员经费

209.6

205.1

4.5

2.19%

   日常公用经费

8.1

2.3

5.8

25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万元,下降19.51%,是因为市级合作社项目资金增加10万元,区级项目资金与上年持平,企业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减少50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6年累计支出

2015年累计支出

增减数

增减%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20

110

10

9.09%

行政运行

40

40

0

0.00%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5

55

-50

-90.91%

合计

165

205

-40

-19.51%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120万元是由区财政农业股拨入代支农民合作社向市级争取的项目资金,我社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足额下拨至各合作社对公账户。该项目内容为:7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奖励70万元;4个合作社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市级补助50万元。

2、行政运行项目资金40万元是区财政安排给我社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项目资金。支出内容为:新发展合作社补助9万元;建设10个区级示范社奖励20万元;培训费5.7万元、工作经费支出5.3万元。

3、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目资金5万元是区财政企业股下拨的省级项目资金。支出内容为:消化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挂账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决算编报单位一个,无二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比上年减少拨款29.7万元,下降7.2%,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5万元,上升2.19%,是因为调资增加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8万元,上升252.17%,是因为发放公车补贴及办公费支出增加;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19.51%是因为企业向省级争取项目资金减少50万元、合作社向市级争取合作社项目资金增加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28.3万元;农林水支出-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1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89.2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目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支出0.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30 

128.3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8.10 

128.10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6.20 

126.20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80 

1.80 

 

208

08

 

抚恤

0.20 

0.20 

 

208

08

01

死亡抚恤

0.20 

0.20 

 

213

 

 

农林水支出

120.00 

 

120.00 

213

01

 

农业

120.00 

 

120.00 

213

01

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20.00 

 

12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34.20 

89.20 

45.00 

216

02

 

商业流通事务

134.20 

89.20 

45.00 

216

02

01

行政运行

129.20 

89.20 

40.00 

216

02

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5.00 

 

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20 

0.2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0.20 

0.20 

 

221

02

03

购房补贴

0.20 

0.2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社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社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社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76.7%。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共95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59万元,下降5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项目

预算数

当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累计数

增减数

增减%

公务接待次数\人数 

 

6\95

8\60

-2\35

 

接待经费支出

0.60 

0.46 

0.46 

0.00 

0.0%

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0.59 

-0.59 

-100.0%

合计

0.60 

0.46 

1.05 

-0.59 

-56.5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社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社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社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友邻单位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社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万元,与上年2.3万元对比增加支出5.8万元,同比上升252.17%。是因为发放公车补贴增加4.2万元,发生政府采购资产清查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0.2万元,上缴工会经费支出增加0.3万元,培训费增加0.6万元,办公费增加0.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0.2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2万元,为2016年资产清查委托中介审计开支的审计委托业务费。

2、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区供销社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处置的批复》(隆财国资〔2016〕298号)文件批复,盘盈两块土地,均以1元名义价值入账,本年无形资产合计增加2元;同时报废施乐激光打印机2台减少固定资产18560元。

3、专用基金年末余额172579.2元为房改房资金,本年比上年增加604.35元是一年的存款利息。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此款应缴回财政,但该账户目前被冻结,待建行、住建、财政等部门达成一致解冻后即刻缴回财政。

4、隆阳区供销社属于参加车改单位,参改前车辆1辆,价值225560元,车辆已移交机关事务局,由于处置手续未办理,车辆数量及价值仍在我单位本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当年未发生运行费用。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