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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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4-9-04_A/2016-09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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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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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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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3

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隆阳区“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维稳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履行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区政府及保山市供销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2015年全系统及“两社一会”实际完成商品购进总额6.1亿元;经营总额实现18亿元,同比上升27.6%;销售总额实现 17亿元,占计划12亿元的141.6%,同比上升28.2%;利润实现1391万元,占计划1100万元的126.5%。“两社一会”工作任务:申报示范社51个,其中:省级示范社11个,市级示范社20个(市级供销社示范社9个,市级林农示范社11个);协助林业局申报省级林农示范合作社10家;区级示范社10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22个,其中:种植业77个,养殖业37个,其它类8个;新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1个,联合社1个,公共管理合作社6个;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提质2个。协助44个合作社323户成员争取创业贷款2408万元。申报2015年市级示范社项目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3个,获补助资金110万元,培训42期2004人次。

2015年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6年6月21日已移交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区供销社决算总收入4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15年区供销社决算总收入本年比上年增加拨款155.5万元,增幅60.5%,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44.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3万元;本级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款增加40万元、企业向省级争取项目资金增加55万元、农民合作社向市级争取项目资金增加19万元。

科目名称

2015年累计收入

2014年累计

收入

增减数

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

412.4

256.9

155.5

60.5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其他收入

合计

412.43

256.9

155.5

60.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万元,占总支出的50.3%;项目支出20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44.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14年支出了2013年项目结转资金180.2万元(因2013年市级项目资金在12月26日到账,时间来不及兑付到各实施单位,转入2014支出)本年项目资金比同期增加114万元。

科目名称

2015年累计支出

2014年累计

支出

增减数

增减%

基本支出

207.4

165.9

41.5

25

项目支出

205.0

271.2

-66.2

-24.4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 计

412.4

437.1

-24.7

-0.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万元。与上年支出5.59万元,对比减少支出3.26万元,下降58.3%,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水电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万元。与上年支出271.2万元对比减少支出66.2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4年支出包含了2013年结转的180.2万元项目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区级项目资金40万元支出内容为:新发展合作社补助9万元;评为10个区级示范社奖励20万元;培训费5万元、办公差旅车辆等支出6万元。

2、企业股拨入55万元为: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向上级争取的网络建设项目补助35万元及省商务厅奖励20万元。

3、农业股拨入代支农民合作社向市级争取项目资金110万元。

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不含上年结转资金)

科目名称

2015年累计支出

2014年累计

支出

增减数

增减%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115.25

22.35

19.39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10

91

19

20.88

行政运行

107.59

50.62

56.97

112.54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55

55

100

购房补贴

2.23

2.23

100

合计

412.43

256.87

155.55

6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供销社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4.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同比增加27.96%是因为工资调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减少58.36%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水电费支出减少。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同比减少24.41%是因为2014年支出包含了2013年结转的180.2万元项目款。

支出结构与上年度对比分析表:

科目名称

2015年累计支出

2014年累计支出

增减数

增减%

基本支出

207.43

165.87

41.56

25.05

其中:人员经费

205.1

160.29

44.81

27.96

日常公用经费

2.33

5.59

-3.26

-58.36

项目支出

205

271.2

-66.2

-24.41

合计

412.43

437.07

-24.64

-5.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37.6万元;农林水支出-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1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7.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目支出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2.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60

137.6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0

137.60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0

137.60

213

农林水支出

110.00

110.00

213

01

农业

110.00

110.00

213

01

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10.00

11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2.60

67.60

95.00

216

02

商业流通事务

162.60

67.60

95.00

216

02

01

行政运行

107.60

67.60

40.00

216

02

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55.00

5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0

2.2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2.20

2.20

221

02

03

购房补贴

2.20

2.2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供销社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XX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区供销社因公出国(境)团组XX次,出国(境)XX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XX万元,比XX年决算增加/减少XX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区供销社购置公务用车XX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9万元。其中:购置费XX万元;运行维护费0.5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服务、指导及社有资产管理、慰问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及保险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区供销社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0人,接待费开支0.46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XX人,接待费开支XX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调研组调研及欢送在职人员退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供销社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26万元,下降58.3%,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减少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水电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党报党刊、一般性办公用品、公务接待、水电费、工会费及培训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区供销社2015年未发生资产购置、基建建设等业务。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区供销社没有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