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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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4-9/2023091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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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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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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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83号)、《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规范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202231号),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及市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区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区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本系统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7.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9.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0.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区供销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供销社的指导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全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全系统购进总额达到11.36亿元,销售总额37.3亿元。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创建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6个,申报市级以上示范社15个,土地全托管面积2.9万亩,食用菌总产量11607吨,总产值34232万元,新建村级基层社5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2个,教育培训160人次。

2.基层社恢复重建及改造提升情况

2022年,对道街供销社进行拆除重建,投资200余万元新建永久性经营用房576㎡;投资30余万元对芒宽供销社经营用房进行修缮加固;投资20余万元对西邑供销社进行改造提升。依托运行规范、经济实力强、从事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组建村级供销社5个。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个,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12个。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现有年销售额5000万元的合作社8个,2000万元的20个,1000万元的30个。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的合作社24个,建成果蔬仓储保鲜的合作社10个,建成农产品溯源基地10个,“双绑”覆盖率98.63%。现有国家级示范社28个,省级示范社139个,市级示范社70个,区级示范社68个。

4.社有企业发展情况

2022年,区社社有企业发展工作围绕“保量提质”,不断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一是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公司经济实力。二是拓展对各市场主体的服务范围,包括家庭农场、各类企业等,目前已新增服务对象16家。三是做强“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2022年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5730万元。四是不断完善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

5.“隆阳乡耕”品牌培育情况

在品牌推广上,隆阳区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促进“隆阳乡耕”品牌的形成。以展销中心为引领,促进标准化生产开发和“隆阳乡耕”品牌产品的提档升级,同时帮助企业推进“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依托“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深度挖掘产品文化,开发了一批具有历史内涵和时代特色的文化产品。利用各种传媒手段,扩大了品牌知名度和文化影响力。在拓宽销售渠道上,创建“隆阳乡耕”小程序线上销售平台,开设淘宝店铺、拼多多店铺、网红直播抖音号。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农超对接直销专卖、订单营销、网络营销、农产品会展等营销渠道,拓展隆阳乡耕农产品品牌空间。

6.压实责任,抓实做细中心工作。一是通过周一例会、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要求各基层供销社、各直属企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二是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等举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三是严格细致扎实落实创文、创民、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标准要求,协助挂联社区推动工作落实。

7.区联社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区供销社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扭住政治纪律规矩这个根本,紧盯“四风”问题这个重点,聚焦主责主业抓落实这个关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党建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强化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拼搏进取、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营造了供销社系统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合作指导股、监事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3,425,27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5,275.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97,499.33元,增长68.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7,499.33元,增长68.9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调整基础绩效和各种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300,332.74元;

2.办公费、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44,266.59元;

3.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职工股份事宜专项资金和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收入增加1,052,9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3,445,275.19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375.19元,占总支出的68.86%;项目支出1,072,900.00元,占总支出的31.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0,460.77元,增长66.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7,560.77元,增长14.34%;项目支出增加1,072,900.00元,本年纯增1,072,9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297,560.77元,其中: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调整基础绩效和各种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64,220.79元,办公费、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3,339.98元。

2.项目支出增加1,072,900.00元,其中:基层供销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20,000.00元、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职工股份事宜专项资金项目增加936,900.00元、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项目增加116,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2,375.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8,748.63元,占基本支出的92.68%,人均199,886.2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626.56元,占基本支出的7.32%,人均15,784.2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2,9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实施项目3个,分别是基层供销社补助资金项目20,000.00元、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职工股份事宜专项资金项目936,900.00元、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项目11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37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23%。与上年相比增加413,560.77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297,560.77元,其中: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调整基础绩效和各种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64,220.79元,办公费、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3,339.98元。

2.项目支出增加116,000.00元,其中: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项目增加116,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0,45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839.68元、公务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391,622.40元、失业保险缴费590.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53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86,876.60元、缴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92,073.24元、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1,585.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项目116,000.00,具体是委托上海莘爱福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助网络平台采用线上直播与线下配送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开展直播宣传活动10次,助力拓展网络销售市场;拍摄本地农特产品20款,用于线上线下产品宣传,助推隆阳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在上海开展消费协作社区推介主题活动6场,提升市民体验感与参与度。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11,38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1,412,279.00元;支付开展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社有企业等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168,226.56元;支付职工遗属补助30,882.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626.56元,比上年增加33,339.98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办公费增加15,327.56元,电费减少4,540.00元,邮电费增加590.00元,差旅费减少1,748.00元,培训费减少36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670.4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4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778.56元,邮电费2,678.00元,差旅费10,452.00元,工会经费增加23,718.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8,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918,772.40元,其中,流动资产11,105.31元,固定资产1,707,506.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1,200,158.3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32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838.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171.6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