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4-9-/2021-032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3-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0000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83号),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工作。
3.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做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8.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社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股,共计3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不断提升“隆阳乡耕”平台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三农”发展的专用平台,积极探索“区域公用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2021年计划孵化“隆阳乡耕”乌骨鸡30000羽;制作“隆阳乡耕”农产品包装盒30万个;参展推介“隆阳乡耕”农产品会3次以上;新建“绿色食品牌”基地10个。通过“隆阳乡耕”品牌销售农产品实现线下销售3亿元以上,线上销售300万元以上。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类指导,对运行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提升;对运行一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整改,实现正常经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或不具备恢复运营条件的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僵尸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主动依法依规到市场监管局进行注销登记。2021年计划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巩固提升50个、规范提升30个、动员主动注销15个,申报区级以上示范社5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财务总收入16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92万元(本级财力162.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总支出162.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9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6.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126.85万元,主要用于:(1)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2)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3)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2.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45.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61.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改革性补贴等;
(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7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7)30201办公费1.2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8)30207邮电费0.25万元,主要用于电话费和邮递费等支出;
(9)30211差旅费0.6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出差下乡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
(10)30228工会经费2.3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开支;
(11)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机关工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2)30305生活补助4.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为0人次。
减少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21年不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原因:2020年和2021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0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