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4-9/2025020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2-0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000000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83号)、《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规范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2022〕31号),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及市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区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区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本系统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7.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9.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0.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合作指导股、监事会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发展社有企业,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提升社有企业经营能力。加快整合社有资产、资源,通过开放办社、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资金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增强社有企业经济实力;通过开放办社或新组建的方式,成立农资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提升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的能力。二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类推进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的要求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加强联合合作。大力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发展,创新投资合作机制,重点加强与保山数产公司等国有企业的互利合作。
2.着力推进基层社建设,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一是加快推进新建或改造提升基层社。采取政策扶持、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形式,推进新建或改造提升基层社。每年提升改造2个乡(镇)供销合作社薄弱社,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供销社。二是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基层供销社要加强与乡镇超市、电商服务站、寄递物流网点联合合作,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三是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社有企业和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成为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加快乡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推进隆阳区乡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完善以企业为载体、县域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一体化乡村流通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保山市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发展订单农业、直供直销、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等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模式。强化东西部协作帮扶,充分发挥“隆阳乡耕”电商平台作用,加强与“832平台”业务对接,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三是全力做好农资稳价保供。支持汉庄、板桥供销社承担国家和地方农资储备任务。探索建立县域农资流通服务网络,畅通基层农资供应“最后一公里”。加强农资质量和价格管理,带头稳定农资价格,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四是大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社有企业在乡(镇)开办公司,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综合性服务。积极推动社有企业延伸流通服务链条,做好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烟叶烘烤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五是积极稳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持续推进与建行、工行、农行等金融部门合作,解决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等融资问题。六是着力发展“数字供销”。大力推进发展电子商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机制。搭建农资、日用品、农产品等主营业务数字化平台,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的信息化平台,提升企业数字化运营服务水平。七是做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大食用菌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优化市场布局,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大产业发展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类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培育食用菌文化。
4.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一是构建联合社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履行联合社行业指导职责,建立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的双向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三是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要切实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原则明确职责边界,做到管好资本、放活经营。
5.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落实监管责任。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对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的监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紧盯企业投资、担保合作、债务风险、资产处置、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设立“防火墙”“隔离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社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三是发挥监督作用。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治理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健全“监审合一”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8,338.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8,338.5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701.24元,同比减少1.12%,主要原因:2024年1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0,241.56元、公用经费减少11,459.6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8,338.57元,其中:本年收入1,918,338.5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8,338.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701.24元,同比减少1.12%,主要原因:2024年1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0,241.56元、公用经费减少11,459.6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8,338.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8,338.57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338.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01.24元,同比减少1.12%,主要原因:2024年1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0,241.56元、公用经费减少11,459.68元;项目支出56,000元,其中供销服务综合业务经费5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6,000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5,000元,主要用于对机关退休人员开展慰问、开支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59,375.8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200,461.28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职业年金;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35,268.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590.4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67,274.82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08,542.8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8,411.4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9.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1,333,414.00元,主要用于:(1)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2)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3)开支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日常学习、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等工作产生的必要费用。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共计接待预计80人次。
持平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我单位均在持续加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招商引资力度,预计公务接待10次,预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持平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5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9,01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59.68元,主要原因:因在职人员减少公务交通补贴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431,763.79元,其中,流动资产204,937.30元,固定资产226,824.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054.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6,015.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95,188.77元,其中出租资产898.9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95,188.77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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