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五次会议第5510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115330015896013773-/2021-1019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19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五次会议
第55104号提案的答复
杨敏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青华湖噪音污染和光污染治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青海海公园现状
根据保山广播电视台2021年6月26日发布的《生态保山》报告:“通过近年来的植物和植被调查,青华海的物种多样性增加了,它的湿地植被类型也增加了,有草丛沼泽型、浮叶植物型、漂浮植物型和沉水植物型,形成了复杂而多样的生境,所以近年来青华海的鸟类种类越来越多。通过公园管理人员持续地巡护监测记录,以及观鸟爱好者和生态摄影师的拍摄,青华海鸟类新记录不断增加。在此次发布的《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鸟类多样性名录》中,鸟类种数达到305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8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42种”。这说明随着近年来实施生态恢复工程,使青华海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在维护区域生物生态多样性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接到提案以来,隆阳区执法局根据提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进行提案办理。7月,隆阳区执法局对青华海公园的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实地就清湖海公园的噪音污染、光污染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向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征求了意见建议。
(二)区执法局积极与青华海管理所对接,配合他们加强管护,加大宣传力度,张貼告示,投放广告;
(三)现在青华海湿地公园辖区日常开展工作人员人数为区执法局4人,侨银环保公司26人,定时对公园全覆盖进行巡逻,规范游人不文明行为及对卫生进行管护,且实时根据公园的人流量、卫生等情况加大人员投入。开通“12319”城市服务热线,欢迎广大市民对造成光污染、噪音污染等行为进行投诉,主动的、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下步工作措施
区执法局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青华海湿地公园管理规定,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光、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措施和技术指标纳入城市管理监管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联合整治游人的不文明行为、噪音污染、光污染等,并加强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科学划定人类活动范围及时段
一是广场舞、网络直播、现场演唱(演奏)、吊嗓子等噪声声级高的活动,只能在离栖息地相对远些的4个综合广场限定时间内允许开放,并且限定早、晚两个时段可进行活动,如早上7:00至9:00,晚上19:00至22:00。亲水观景台、近水亭阁等其他场所禁止以上行为。二是控制地摊夜市商业噪声,禁止使用小喇叭和高音喇叭叫买、播放音乐招揽生意。三是游人在彩色主游道和亲水游步道上禁止吊嗓子和高声播放广播、音乐。
(二)科学设置周边建筑物灯光
一是公园周边建筑尽量不用大面积的玻璃幕墙采光,减少污染源。二是多建绿地,扩大绿地面积,实施绿化工程,改平面绿化为立体绿化,大力植树种草。将反射光改为漫反射,从而达到防治光污染的目的。三是限定夜景照明时间。如亲水观景台、近水亭阁、人工灯光水景、跨水桥梁、亲水栈道、湖岸景观带等离栖息地近场所的照明设施,建议凌晨没有游人时进行关闭。四是改造已有照明装置。优化灯光照明设计,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和布灯方案,控制彩色灯具的使用数量,尽量使用光束发散角小的灯具,并在灯具上采取加遮光罩或隔片的措施。如亲水观景台、近水亭阁、综合广场广场灯和广场大荧屏、游步道景观彩灯等建议改造降低光照度。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