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115330015896013773-/2019-073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30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九三学社各位领导您好:
您们在保山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26号提案《关于城市洒水车工作错开上学上班高峰期的建议》已收悉。您们在提案中所列问题非常实际,建议也很具体,我单位对此非常重视,组织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并认真处理,现就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及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文件精神,提倡文明作业的要求,经研究,我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城市洒水作业时段进行调整,为凌晨3:30-6:30; 早 9:30-11:20; 中午15:00-17:10,错开上学上班高峰期。
二、加强洒水车驾驶员的教育,增强职业道德,严守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在洒水作业时低速、鸣号。同时应根据人群疏密度和路面污染情况,灵活采用不同操作方法,尽量避免和减少对行人与车辆的影响。
三、将加强洒水降尘工作督查力度,对违规情况将现场摄像,对违规驾驶员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最后感谢您对我单位环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