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六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115330015896013773-/2021-1019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19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六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宁国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市停车泊位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保山中心城市停车泊位现况
(一)路内停车泊位
截止至2021年7月,在东至清华湖、西至太保山、南至开元路、北至白塔路的范围内,共施划路内停车泊位4448个。其中,一类区包含仁寿门路以东、龙泉路以北、施甸路以西、建设路以南的区域,管理路段共20条,路内停车泊位共计1402个;二类区包含中心城区除一类区以外的所有路段,管理路段共27条,路内停车泊位共计3046个。
(二)永久性停车场
为缓解保山中心城市停车难,方便居民交通出行,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市停车秩序,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增加城市停车位有效供给,启动了保山中心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就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建成停车场1处,停车位35个;正在建设停车场8处,将规划停车位1429个;剩余停车场因规划方案未明确,具体泊位数量暂无法确定。
(三)临时性停车场
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与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土地管护协议,用作临时停车场共计4处,车位数共计930个。其中,红花停车场泊位数330个,岱官停车场泊位数300个,泰龙停车场泊位数150个,昌源临时停车场150个。
二、保山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保山中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的通知》(隆发改价格<2021>104号)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上设置停车泊位,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施划、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销停车位,或者在车位内放置障碍物;
(二)现保山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管理工作主要由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区执法局主要对人行道违规停车、利用障碍物占用停车位等行为进行规范。2021年上半年区执法局共贴违停单4677起,规范住户商铺等用凳子、石头、锥桶等障碍物长期占用车位641起,开展集中整治2次,2021年7月共施划非机动车位19处,共计2340.7米。
(三)保山中心城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由公司进行收缴,其全部费用上缴财政用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设施经营者每年需将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将相关经营情况报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
(四)昌源公司与上海中民智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于2019年10月投资260万元建设《保山泊车》智能化信息平台,以前端视频识别、移动互联网传输、大数据处理为技术解决方案,实现可视监管、平台共享、线上收费的城市公共停车资源智能管理平台。目前已对文笔路、孝感路、和平路、如意巷、花园路、农民街、建设路、人民路路段的882个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进行了建设改造,并在正阳北路安装一级诱导屏一块,实时发布城市道路交通信息及路段停车泊位使用信息,现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同时,开通了“保山泊车”微信公众号,将在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停车讯息及相关通知等,并设置了网上停车泊位缴费通道,为建设智慧泊位夯实了网络数据基础。
三、停车泊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收费多采用人工PDA模式为人工贴小票进行管理,PDA系统采集信息量少且不够准确,缺乏有效证据链,易造成纠纷与矛盾,因此需要在大力推进智慧化建设。目前,人工PDA模式路段为太保集萃、朝阳路、民强街、朱子街、梨花路及三馆周边。
(二)区执法局在规范路上违停行为时,因无贴单后续处理结果,导致起不到宣传教育效果;在规范占用车位行为时,很多商户屡禁不改,缺乏有效的惩处措施;
(三)针对部分车主不缴纳停车费用的行为,暂无后续处理办法;
四、下步计划
(一)建议昌源公司推进智慧泊车系统建设,采用高位视频分析技术等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保山市中心城区统一的智慧停车大数据平台。一是实现智能停车诱导,APP在线实时查询路内及路外停车场泊位剩余数量,快速引导司机寻找停车位、反向寻车、预定停车位等,方便市民用车出行。二是改善停车供需不平衡的现状,通过信息化手段避免泊位闲置,同时车主又找不到泊位的现象,盘活现有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缓解停车难。三是实现无人化管理,自动抓拍停车影像记录并推送信息给车主,通过电子缴费减少矛盾纠纷。四是随着保山城市建设发展,将智慧泊车在保山市全面铺开,建设保山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大数据平台,全面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与无人化管理,盘活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方便市民用车出行,真正为保山市建设现代化大城市而补齐发展短板。
(二)加强联动,区执法局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共同规范保山中心城区路上(人行道)及停车泊位不文明行为,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联系人:赧俸浩 联系电话:18387884484 业务电话)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