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5330015896013773-/2021-101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0-19

关于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014号提案的答复  

  

青华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通廖沈安置小区兰蕙路段路灯投入使用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兰蕙路(象山路至海棠路)由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承建,于2018年竣工,照明设施一直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中既有施工单位履职不到位的原因,又有因欠电费被停止供电的原因,给周围居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2021512日,在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持下,该路段路灯及设备正式移交,由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维护、管理,亮灯已一月有余,照明设施运行正常。  

在今后的工作中,隆阳区执法局将积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加强城区路灯及设备的巡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此外,将积极对隆阳中心城区的所有路灯进行排查,对老旧及光照效果差的路灯进行统计,向市级规划、建设部门提出此类道路的路灯更新换代升级改造或调整高度等合理建议,完善市政路灯设施并积极向市住建局提出建议,由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单位道路建成一条,通电亮灯一条,在保修期内加强路灯的巡查及维护、管理,保证亮灯率达标,及时与市住建局沟通协调,对保修期已到的路灯及设施进行移交管理。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