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财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102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实施情况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0-23
为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使各部门增强风险意识、规范意识、财经法纪意识,隆阳区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在全区21个乡镇(街道)自查基础上,分别于2024年8月5日至8月14日,抽取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瓦渡乡人民政府、西邑乡人民政府4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围绕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活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检查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听取了被检查单位自查自纠的工作报告,了解询问相关情况;二是调取查阅2020年以来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检查等报告;各类资金审核拨付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及各种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报告;银行存款账户的情况介绍及2023年末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各类资金核算账套(2023年总账、银行存款明细账、收入及支出明细账、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纸质版及电子数据等);2023年度的会计记账凭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整治方案等。筛查大额收支,收集附件资料,分析收支业务性质,对收支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开展了必要的延伸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财会管理工作基本规范,但仍存在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会计核算错误、党费长期滞留个人账户、重复列支工资、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使用错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隆阳区财政局要求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了整改情况,经对整改情况梳理,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结束,下一步隆阳区财政局将针对整改情况,适时开展跟踪回访。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