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深入推进隆阳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1010-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实施情况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8-10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隆阳区“清廉云南”建设隆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隆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源头管控,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防范廉政风险,为新时代隆阳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一、细化清单要求、组织各部门积极自查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隆阳实际,研究制定《隆阳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区委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隆阳行动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及时将该方案印发至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充分调度好本单位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对自查结果负责,压实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自查自纠责任。
二、依托自查及日常监管情况、抽取重点部门检查
根据自查及日常监管情况,按照复查不低于30%的要求,抽取7个乡镇(街道)和21个部门进行复查。发现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其中大部分部门存在政府采购制度更新不及时的突出问题,仍然使用2019年的制度,未根据2021年《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进行更新。针对此情况,我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认真自查本部门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已不适应的制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同步建立相适应的制度。
三、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指导力度
区财政局以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为总抓手,将日常监督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在复查面30%的基础上,又先后深入潞江镇、瓦房乡、芒宽乡、瓦窑镇开展乡镇(街道)财政财务及会计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各业务股室根据工作职能职责,不断加大对归口部门的指导力度,及时将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票据审批等相关文件精神宣传至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并对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对会计凭证填制、完善原始凭证、会计档案装订、保管等方面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四、充分发挥融汇贯通作用、横向联动助推工作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要求,按照“及时沟通、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增强合力、推动工作”的原则,积极与同级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大财经委、区发改局、区审计局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力度,提升监督质效,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指导,同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及时通报,以问题为导向,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
隆阳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