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复查工作总结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53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实施情况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5-30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保财监〔2024〕3号)、《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隆财监〔2024〕3号)内容,于2024年4月28日开始,积极部署开展隆阳区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复查工作,现将复查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印发《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延伸检查的通知》(隆财监 ﹝2024﹞7号),聚焦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三大任务,组建4个检查组,各牵头领域协同配合,摸排选取35个部门开展复查工作,复查中,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查资料,检查人员认真遵守检查纪律。
二、复查发现问题情况
发现问题9个,涉及资金1664.852万元,已整改2个问题,已整改0.032万元,正在整改7个,涉及资金1664.82万元。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无
(二)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1.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推进缓慢,涉及国债资金1632万元。正在整改。
2.中共隆阳区委党史研究室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用320元。已整改。
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超预算数23.06万元。正在整改。
(三)财务会计行为方面
1.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6月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充值油卡)3万元,该部门未建立充值加油卡台账,未打印加油明细单。正在整改。
2.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1月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充值油卡)分别2万元、4.5万元,该部门未建立充值加油卡台账,未打印加油明细单。正在整改。
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2024年累计收取接待对象个人缴纳伙食费0.26万元(其中2023年0.24万元,2024年0.02万元),均未冲减接待费支出。正在整改。
4.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资产控制方面存在未建立资产台账问题、资产专项清查未开展,无资产清查专项报告。正在整改。
5.隆阳区投资促进局岗位职责说明书描述岗位职权分离情况的部分内容中“资产管理业务”版块缺乏不相容岗位分离情况说明。正在整改。
6.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内控控制有关会议大多数停留在资金讨论层面,制度和内控建设以及风控讨论内容空白,未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年度风险报告。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督促存在问题单位抓好整改,将问题及时销号,对照《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隆财监〔2024〕3号)内容,按时间节点开展好各项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