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复查工作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30601-0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实施情况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6-01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保财监〔2023〕3号)要求,按照复查不低于30%的要求,结合各部门自查情况,隆阳区财政局于2023年5月8日至19日,对7个乡镇(街道)和21个区级部门进行复查。
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工作措施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2020年以来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及正在整改问题,督促问题部门抓紧整改落实。采取召开专题汇报会,现场查阅痕迹材料等方式开展复查,通过复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确认填报的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复查中检查人员坚持依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好实地检查,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通过复查发现部分部门存在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为及时更新、会计档案装订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隆阳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相关要求,积极部署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围绕6个方面37种具体情形“挂图作战”,以问题为导向,工作专班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业务股室,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源头管控,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防范廉政风险,为新时代隆阳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隆阳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