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提升辖区内乡镇(街道)财务管理水平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305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实施情况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22
为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开展成效,根据《隆阳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区委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隆阳行动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任务措施清单》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自纠自查情况,于2023年5月8日至19日,区财政局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专班,分别对区蒲缥镇、汉庄镇、九隆街道、河图街道、金鸡乡、板桥镇、瓦窑镇等7个乡镇(街道)进行复查;5月19日,隆阳区财政局检查专班邀请区纪委区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瓦窑镇开展检查。
此次复查重点围绕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巡视、督查、审计、财政监管等发现的问题,紧盯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问题;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问题;“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问题;“多头投资”项目“搭车混用”财政资金问题;政府采购“同流合污”贪污侵占财政资金问题等六个方面37种具体情形进行检查。采取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财务档案装订不及时、未严格执行等问题。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
根据此次乡镇(街道)复查存在的问题,隆阳区财政局仍将继续高度重视,继续抓好“清源行动”工作落实。以查促改,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根据监督结果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辖区内乡镇(街道)财务管理水平。
隆阳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