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7-7-/2023-02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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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2-03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监20209号)要求,为加强我区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指标下达文件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隆财202315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57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租赁补贴900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1672万元  

资金预算年度2023年文件名  

文件名2: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隆财202316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637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1637万元  

资金预算年度2023年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