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3-020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2-03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监〔2020〕9号)要求,为加强我区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指标下达文件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隆财综〔2023〕1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57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租赁补贴900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1672万元)
资金预算年度:2023年文件名
文件名2: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隆财综〔2023〕16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637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1637万元)
资金预算年度:2023年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