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7-7-/2021-04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重要政策
文      号
浏览量
18
日期
2021-0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监20209号)要求,为加强我区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指标下达文件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文号:隆财资环20217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541.4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专项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电话:0875-22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