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隆财建〔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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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012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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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22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隆财建〔2024〕9号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4〕1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6152万元。请列入2023年“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 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本次下达资金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加快转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及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工作,组织预算执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跟踪,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