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6-9-/2020-121505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15
辛街乡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隆阳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15号)的文件精神,围绕2019年全区脱贫攻坚摘帽总体目标,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标准,实施辛街乡15个村(社区)内的农村危房进行全覆盖清零计划,特制定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2019年全区脱贫攻坚摘帽总体目标,按照“坚决不让住房成为脱贫摘帽否决项”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全乡范围内群众住房安全问题,顺利完成2019年脱贫退出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锁定农村危房存量,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开展已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整改工作,改造目前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36户,同步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全乡农村危房“清零”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户主体。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政策,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户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安全为本,分类指导。以实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结合农户意愿,充分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根据不同的危房情况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改造安全稳固、造价适中的住房。
(三)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严格执行《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两图一书一约”规定,落实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确保改造建设的房屋体现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
(四)区域划分,严格管控。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山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要求和《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根据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的解答回复意见(一),结合规划管控和辛街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需要,对98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分类提出的规划管控要求并严格执行,坝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危房,可以进行修缮加固;160-983平方公里范围内,位于适建区和限建区内的,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可以进行新建(适建区)或拆除重建;村庄边界线以外的房屋不允许拆除重建。涉及重大项目和重点管控区域的按其相关要求执行。
四、实施对象和时间要求
(一)实施对象。开展农村住房进行全覆盖认定,对认定的农村危房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包括4类、非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户,无住房户。
(二)时间要求。农村住房认定工作于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4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拆除重建于6月底前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于9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辛街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纳一平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小波 乡长
余 俊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霍翠芬 乡党委副书记
李振滔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春亮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 磊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赵 越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赵建彪 副乡长
那 然 副乡长、乡扶贫办主任
徐雪山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张兴才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明梅 财政所所长
王新枚 司法所所长
职 责:负责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研究并确定指导意见、程序、手续、规范等;对全乡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协调商议和统一标准;组织集中召开调度会,研究和明确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的处理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规办,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赵越任办公室主任,王朝银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危房改造实施、数据统计、技术指导、资金管理、档案建档5个工作组。
(一)危房改造实施工作组
组 长:各村(社区)挂村领导
成 员:各村(社区)挂村干部、各村(社区)村两委、监督委员会所有人员
职 责:具体负责实施本村(社区)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认定等级报告,“一户一方案”编制,改造前、中、后所需收集的痕迹材料(含照片、改造过程)和改造过程监管,指导农户完善拆旧建新审批的材料,三到现场等级卡填写和影像图片。
(二)数据统计和系统信息组
组 长:王朝银 乡村规办主任
成 员:成佛兰 乡扶贫办副主任
王茂恒 乡民政办主任
杨振民 乡残联干部
曾玉强 乡村规办干部
职 责:负责对全乡4类重点对象、非4类重点对象分类统计业务指导,建立完善危改项目库;对全乡危改相关系统录入和数据更新跟踪督导,保证各系统之间数据统一闭合;及时协调解决数据统计和系统录入中遇到的问题。
(三)技术指导组
组 长:赵 越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王朝银 乡村规办主任
曾玉强 乡村规办干部
各村(社区)危改负责人
职 责:负责对房屋安全等级认定有争议的进行审定;对各村(社区)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分类梳理汇总,组织协调村组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类研究,分类制定指导意见,统一改造标准并及时反馈。
(四)资金管理指导组
组 长:赵 越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明梅 乡财政所所长
成 员:王朝银 乡村规办主任
邓婉臻 乡财政所会计
张 茜 乡财政所出纳
职责:负责指导规范危改资金拨付程序、相关材料和表格格式等;对村资金拨付进行监管,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对村在危改资金拨付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进行规范统一。
(五)档案建档指导组
组 长:王朝银 乡村规办主任
成 员:周 杰 乡党政办副主任
曾玉强 乡村规办干部
职 责:负责收集、归档、完善乡级危改档案;对全乡危改“一户一档”、乡档案建档清单、清单中各单项格式、模版等进行统一并印发各村(社区);对村(社区)在危改档案建档规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规范统一。
六、房屋认定和组织方式
(一)房屋认定
房屋安全等级认定实行区、乡、村、组4级认定方式,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片进行技术指导培训,规范认定标准;乡政府牵头组织村(社区)、组及驻村工作队、本地工匠等人员开展房屋初步认定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定;认定后进行村组评议,并予以公示。按照4类重点对象、非4类重点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并发放《农村危房认定报告》。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村危房统一悬挂无人居住标识标牌。
(二)危房改造规划条件
--修缮加固。在不改变原有房屋结构类型、不增加房屋高度、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1.限建区、适建区内的,确实无法修缮加固且确需拆除重建的,严格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可原址且不超原规模,进行拆旧建新。2.禁建区内的,确实无法修缮加固且确需拆除重建的,优先利用其他适建区、限建区村庄边界范围内的闲置宅基地、空闲地,严格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可以拆旧建新。若涉及土地无法调整的,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3.村庄边界外一律不得原址重建。
(三)编制方案
按照“一户一策、因房施策”要求,根据《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2018》规范,结合房屋实际和群众意愿,由乡政府组织村(社区)、组、本地工匠与群众共同商定,科学合理制定“一户一方案”,明确户改造方式、施工用材和预算费用后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应当重点解决房屋地基基础、梁柱结构、墙体和屋盖等安全隐患以及遮风避雨要求,并兼顾房屋居住实用性和人居环境提升。加固改造后的房屋室内地面平整,围护结构完整稳固,房屋整体观感较好。2017年、2018年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方案”可参照完善。
(四)实施方式
1. 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只能进行修缮加固改造;D级危房中通过修缮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取修缮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修缮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可以拆除重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有住房、利用闲置农户房屋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危房改造采取“资金补助+农户筹资+投工投劳”的方式,倡导群众互帮互建,农户可自行建设,也可以选择经过培训的本土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改造;对采取自建方式的,村(社区)、小组应当按照户方案要求,加强过程监管,保证规范实施改造。
2. 非4类重点对象。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及“两图一书一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户申请-组评议-村(社区)审核-乡部门初审-乡镇集体终审-区级联合审批”审批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由群众自行选择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
3. 实行“四级承诺”。由危房改造户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承诺不超过原址原规模改造;村民小组实行组公示危房改造户信息(公示不少于7天)并承诺;村(社区)认定把关并承诺;乡级审核并承诺。四级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审批。
4. 因规划管控、进城务工、无力建房等因素,符合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可以进城购买限价商品房或者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项目验收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行全覆盖区、乡共同验收方式,由区级督导组、乡、村(社区)、小组、农户、施工方共同进行验收。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除“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外,还要实现厨卫入户、人畜分离,配建卫生厕所,规范电路,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六)补助标准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21号)执行,非4类重点对象无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乡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实行全乡领导挂村、干部包户制度,组织动员挂钩单位、帮扶干部、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村(社区)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围绕既定目标任务,迅速排查建档、制定方案和清零计划、倒排工期、加快实施。
(二)细化监督管理。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两图一书一约”处理好保护与建设改造的关系。认真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改造后的房屋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并实现厨卫入户、人畜分离,配建卫生厕所,规范电路,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三)严格资金管理。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统一组织实施的,在明确改造标准、造价,征得农户同意后,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受农户委托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规范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电子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必须包括危房认定、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改造方案、公示、协议、工程预(决)算、竣工验收、改造合格证,改造前中后照片等材料,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分级分类存档。
(五)深入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危房改造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改造成效等内容,让广大农户了解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要求,努力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充分发动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系统信息。及时更新录入各项信息数据,按照《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云南省4类对象危房信息系统》3个系统规定,结合农村住房认定等级、危房存量、危房改造实施等内容,全面清理所有农村住房信息数据问题,每2个月更新1次,确保各系统数据统一闭合。
(七)严肃工作纪律。乡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检查,对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影响全区脱贫摘帽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出现挪用专项资金、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附件:1. 农村危房认定报告
2. 农村住房认定规范概要
3. 农村住房认定工作流程
4. 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概要
5. 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参考样式)
6. 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7.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8. 四级承诺书
附件1
农村危房认定报告
认定编号:
1、基本资料
|
|||||
户 主
|
|
建造年代
|
|
||
地 点
|
乡 村 组
|
设防烈度
|
8度设防(水寨、瓦窑7.5度设防)
|
||
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砖混□ 框架□
钢架□ 简易□ 其他□
|
建筑面积
|
㎡
|
||
层 数
|
|
开 间
|
|
||
墙体类型
|
前墙:
|
后墙:
|
山墙:
|
内横墙:
|
|
房屋类型
|
|
||||
2、鉴定依据
|
|||||
(1)《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2017》
(2)《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
(3)《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JGJ161-2008)
(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2004版)
|
|||||
3、鉴定目的
|
|||||
根据危险点的数量和位置,对房屋在使用阶段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根据有无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价;
根据鉴定结果,对房屋的加固与维修提出建议。
|
|||||
4、鉴定结论
|
|||||
危险性等级:A级□ B级□ C级□ D级□
抗震性能:基本满足抗震要求□ 不满足抗震要求□
|
|||||
5、建议
1)安全使用□
2)修缮加固□
3)拆除重建□
|
|||||
小组认定人员(签字、手印):
村委会(社区)认定人员(签字、手印):
乡镇(街道)认定人员(签字、手印):
区住建局认定人员(签字、手印):
|
认定机构:区住建局、乡镇(街道)(盖章)
认定日期: 年 月 日
|
6、现场检测情况
|
|||||
检测
项目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
地基
基础
|
有无基础/基础形式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墙体
|
土
坯
墙
|
是否出现多处裂缝/裂缝宽度/裂缝长度
(宽度是否超过5mm,单条长度是否超过 1.5m)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草泥保护层是否剥落/剥落面积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墙体根部有无碱蚀(硝化〉程度/(碱蚀深度是否超过100mm)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墙体有无明显倾斜或歪闪(最大位移是否超过50mm)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砖
墙
|
是否出现多处裂缝/裂缝宽度/裂缝长度 (宽度是否超过3mm,单条长度是否超过 1.5m)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墙体根部有无碱蚀(硝化〉程度/(碱蚀深度是否超过50mm)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墙体有无明显倾斜或歪闪(最大位移是否超过50mm)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梁
|
混凝土梁
|
受拉区是否有明显裂缝(是否大于20mm)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混凝土是否有明显剥落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有无明显剥落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木
梁
|
轻微腐朽、虫蛀情况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5mm以上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数量。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有无明显挠曲(是否大于20mm)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柱
|
木柱
|
木柱直径是否小于110mm(150mm)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虫蛀、腐朽情况,5mm以上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数量。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是否有倾斜(柱上端最大水平位移大于 25mm)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屋盖
|
檩条
椽子
屋架
|
变形、渗水漏雨情况,面积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椽子、檩条、屋架节点连接情况
|
|
安全□不安全□
|
|||
是否有明显渗水漏雨现象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檩条、椽子腐朽程度(比例)
|
|
安全□不安全□
|
|||
屋架的几何稳定性情况
|
|
安全□不安全□
|
|||
混凝土板
|
是否有明显裂缝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混凝土是否有明显剥落现象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是否有明显渗水漏雨现象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板与竖向承重构件搭接处有明显松动和裂缝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是否有明显挠曲(大于25mm)
|
是□否£
|
安全□不安全□
|
|||
门窗
|
门窗
|
门窗有无严重变形,开启是否正常
|
有□无£
|
安全□不安全□
|
|
7、抗震构造措施现场检测
|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
1.是否有上下圈梁及构造柱;
|
是□否 £
|
安全□ 不安全□
|
|||
2.承重横墙间距是否小于4.5m;
|
是□否 £
|
安全□ 不安全□
|
|||
3.窗间墙宽度是否大于1m;
|
是□否 £
|
安全□ 不安全□
|
|||
4.砌筑砂浆强度是否在M2.5以上;
|
是□否 £
|
安全□ 不安全□
|
|||
5.承重墙横墙间距是否超过6.6m;
|
是□否 £
|
安全□ 不安全□
|
附件2
农村住房认定规范概要
一、认定标准
(一)认定依据
《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
《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2018》
(二)危房的概念
危房(即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三)认定标准
1. 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安全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局部危险(C级)或整栋危房(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
A级:未发现危险点,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宏观表征为:没有损坏,基本完好。(无点)
B级:个别构件有一定危险,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使用要求。宏观表征为:轻微破损,轻度危险。(点危)
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满足安全要求,或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险。宏观表征为:中等破损,中度危险。(局危)
D级:大部分承重构件不满足安全要求,或整体出现险情或结构形式不合理构成整幢危房。宏观表征为:严重破损,严重危险。(整危)
C级危房认定标准,主要表现特征:原则上地基基础基本稳固,上部结构体系传力不明确,抗震构造措施不全,承重构件或非承重构件局部受损,中度危险,原则上必须加固与修复。
D级危房认定标准,主要表现特征:原则上地基基础明显不稳固,或地基基础基本稳固、上部结构体系传力不明确,抗震构造措施缺失,承重构件或非承重构件严重受损,严重危险原则上应拆除重建,也可以采用加固方式处理。
2. 农村住房认定“四看”方式
(1)一看基础
①地基因滑移,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②地基因邻近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③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④建房时,未做基础或采取简易基础。
(2)二看梁柱
木结构房屋:①木结构体系是否完整;②是否产生裂缝;③是否碳化、蛀蚀严重;④是否有断裂、脱榫现象;⑤是否产生倾斜。
混凝土结构:①保护层部分是否剥落、混凝土是否有酥裂或压碎情况;②是否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③是否倾斜,明显的交叉裂缝。
(3)三看墙体
①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②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③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④明显倾斜、歪闪、坍塌;⑤风化、剥落,砂浆粉化,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4)四看屋顶
①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②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导致明显倾斜或者;③明显的弯曲变形;④因腐朽变质严重;⑤蛀蚀严重;⑥主要节点连接失效;⑦屋面破损漏雨。
附件3
农村住房认定工作流程
一、技术和业务培训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对乡、村(社区)、小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本地工匠等认定人员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统一认定规范和标准。
二、乡、村(社区)、小组初步认定
(一)乡镇(街道)组织经过培训的乡、村(社区)、小组干部、驻村工作队、本地工匠等人员逐户现场开展房屋初步认定工作并填写《农村危房认定报告》。
(二)认定为A、B级的安全住房拍摄房屋正面照片1-2张存档;认定为C、D级的危房拍摄房屋正面、背面和两侧照片以及隐患点照片存档,危房隐患点照片须与《农村危房认定报告》一致;认定过程中拍摄的照片须添加村(社区)、小组名称和户主姓名等水印。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片领导和技术人员以村(社区)为单位对乡、村(社区)、小组初步认定成果进行审定,对初步认定结果有争议的,共同会商认定。
四、评议和公示
(一)由乡(街道)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村(社区)、小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本地工匠、党员和群众代表对认定结果进行评议;对纳入危房改造政策补助范围内的对象,应当对改造方式、方案同步进行评议。
(二)对认定为C、D级的危房,评议时须对农户是否另有安全住房(含购买商品房)、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是否为正式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3万元以上机动车、是否开办工商企业并实际经营进行评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在《农村危房认定报告》上予以备注说明。
(三)评议结束后,将房屋认定和评议结果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期内,农户对认定等级或评议结果有异议的进行现场复核认定。
五、建档归档
公示期满后,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房屋认定照片、《农村危房认定报告》、评议会议记录、复核认定情况、花名册等收集归档(房屋认定照片存电子档),乡镇(街道)复印和拷贝认定房屋照片存档。
附件4
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概要
一、验收依据
《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2018》《隆阳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基本建设标准及检查验收管理大纲(试行)》。
二、验收标准
改造后的房屋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安全稳固方面
1. 地基基础稳定,无不均匀沉降。
2. 房屋结构体系完整,榫卯节点、加固用材连接稳固。
3. 墙体稳固,无歪闪、倾斜、开裂现象;墙面、墙脚侵蚀较严重的,应进行粉刷或配建墙裙、散水。
4. 虫蛀较严重的应进行除险加固或防虫蛀处理。
(二)遮风避雨方面
1. 正立面围合完整、稳固,有基本的门、窗,满足正常生活使用需求;不得采用篾片、竹篱笆等简易围合。
2. 墙体围合完整,上层墙体高度应到上四榀或大杈。
3. 屋盖完好,无破损、漏雨现象。
4. 传统木结构二楼敞开式房屋,应有基本稳固的楼板,不得采用篾片、竹篱笆。
(三)其他方面
1. 对房屋正立面、加固钢材、梁柱等进行刷漆,同色覆盖,提升外观形象和防腐防虫能力。
2. 室内地坪平整,墙体观感较差的进行粉刷处理。
3. 配建改造卫生厕所,并实现人畜分离。
4. 对老旧电路进行清理规范,可采取线管、线槽或线卡,削除用电安全隐患。
三、验收程序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全覆盖区、乡共同验收方式,由区级督导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组、农户、施工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并发放《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对应存在问题,督促乡镇(街道)限期整改后进行复验。
附件5
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参考样式)
乡镇(街道) 村委会(社区)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人
家庭类型:□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户 □贫困残疾户
改造方式:□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
结合房屋认定情况,经乡、村、组和该户主要家庭成员、施工方五方共同研究分析后,确定如下危房改造方案,方案经各方共同签字认可后生效。
序号
|
实施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单项总价(元)
|
||
材料
|
人工
|
||||||
1
|
柱子
|
1.1增加**×**×**(长、宽、高),壁厚**的(明确材质)柱子;
|
t
|
|
|
|
|
1.2更换**×**×**(长、宽、高),壁厚**的(明确材质)柱子;
|
t
|
|
|
|
|
||
1.3进行杀虫防蛀处理(硫酸铜,同色覆盖防蛀);
|
根
|
|
|
|
|
||
1.4其他未尽事宜(五方确定后明确)
|
|
|
|
|
|
||
2
|
梁
|
2.1增加**×**×**(长、宽、高),壁厚**的(明确材质)梁;
|
根
|
|
|
|
|
2.2更换**×**×**(长、宽、高),壁厚**的(明确材质)梁;
|
根
|
|
|
|
|
||
2.3进行杀虫防蛀处理(硫酸铜,同色覆盖防蛀);
|
根
|
|
|
|
|
||
2.4其他未尽事宜(五方确定后明确)。
|
|
|
|
|
|
||
3
|
墙体
|
3.1增加**×**×**(长、宽、高)的(明确材质)墙;
|
m³
|
|
|
|
|
3.2更换**×**×**(长、宽、高)的(明确材质)墙体;
|
m³
|
|
|
|
|
||
3.3墙体裂缝补缝用(明确材质) 处;
|
|
|
|
|
|
||
3.4内外墙腻子粉粉刷 道;
|
㎡
|
|
|
|
|
||
3.5增设高120㎝的素水泥外墙墙裙。
|
㎡
|
|
|
|
|
||
3.6其他未尽事宜(五方确定后明确)
|
|
|
|
|
|
||
4
|
屋面
|
4.1更换(明确材质)瓦;
|
㎡
|
|
|
|
|
4.2更换屋面椽子;
|
根
|
|
|
|
|
||
4.3更换檩条;
|
根
|
|
|
|
|
||
4.4其他未尽事宜(五方确定后明确)。
|
|
|
|
|
|
||
5
|
其他
|
5.1用 (明确材质和规格)加固柱梁节点;
|
个
|
|
|
|
|
5.2用 (明确材质和规格)加固梁檩节点;
|
个
|
|
|
|
|
||
5.3用 (明确材质和规格)增设室内隔墙;
|
㎡
|
|
|
|
|
||
5.4增设 (明确材质和规格)窗间墙格栅、楼板;
|
㎡
|
|
|
|
|
||
5.5增设 (明确材质和规格)窗;
|
道
|
|
|
|
|
||
5.6增设/更换 (明确材质和规格)门;
|
|
|
|
|
|
||
5.7室内地坪硬化;
|
㎡
|
|
|
|
|
||
5.8生活用电改造;
|
户
|
|
|
|
|
||
5.9(水冲式、三格式化粪池)卫生厕所;
|
个
|
|
|
|
|
||
5.10其他未尽事宜(五方确定后明确)。
|
|
|
|
|
|
||
汇总
|
|
合计总价:
|
|||||
日常检查记录(签字)
|
|
农户户主(签字、手印):
施工方(工匠签字、盖章):
小组长(签字、手印):
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
乡镇(街道)(挂村领导、包户干部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村委会(社区) ________村(居)民小组
户主姓名
|
|
身份证
号码
|
|
家庭人口
|
|
||||||
家庭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户 □贫困残疾户
|
联系电话:
|
|||||||||
改造方式
|
□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 □兜底帮建
|
||||||||||
开竣工时间
|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
改造前房屋结构
|
□土木结构 □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 □钢架结构 □生土结构 □简易结构 □其他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填表说明
|
|||||||
有无及完备性
|
安全性
|
观感质量
|
|||||||||
1
|
建筑面积☆
|
|
/
|
/
|
|
1.按相关规范、规定逐项验收填写, 检查内容带☆为要求项目。
2.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的方格中填“√”,不必验收的填“○”。
3.所有要求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不合格,并在验收结论的相应方格中填“√”。
4.农户意见,在相应方格中填“√”,并由农户签字。
5.填写字迹须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等痕迹。
|
|||||
2
|
室内净高☆
|
|
/
|
/
|
|||||||
3
|
地基☆
|
/
|
|
/
|
|||||||
4
|
基础☆
|
|
|
/
|
|||||||
5
|
抗震措施☆
|
|
|
/
|
|||||||
6
|
墙体☆
|
|
|
|
|||||||
7
|
门窗☆
|
|
|
|
|||||||
8
|
梁、柱☆
|
/
|
|
|
|||||||
9
|
楼板★☆
|
|
|
|
|||||||
10
|
楼梯☆
|
|
|
/
|
|||||||
11
|
屋面(盖)☆
|
|
|
|
|||||||
12
|
室内地面☆
|
/
|
/
|
|
|||||||
13
|
日照☆
|
|
/
|
/
|
|||||||
14
|
采光☆
|
|
/
|
/
|
|||||||
15
|
通风☆
|
|
/
|
/
|
|||||||
16
|
排水设施
|
|
|
|
|||||||
17
|
院场硬化
|
|
|
|
|||||||
18
|
内墙粉刷
|
|
|
|
|||||||
19
|
外墙粉刷
|
|
|
|
|||||||
20
|
卫生厕所
|
|
|
|
|||||||
21
|
原材料合格证及检验合格证:有□ 无□;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不合格□
|
||||||||||
22
|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
农户(签字、手印):同意□ 不同意□
承建工匠或施工方(签字、盖章):
小组长(签字、手印):
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
乡镇(街道)初步验收结论(签字、盖章):合格□ 不合格□
区级验收组意见(签字):合格□ 不合格□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7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兹有____乡镇(街道)_____村委会(社区)____小组______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人口__人。因我户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已成危房,特申请批准自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改造方式(□修缮加固□拆除重建)。
申请人(签字、手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承诺书
兹有____乡镇(街道)_____村委会(社区)____小组______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人口__人。现计划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实施危房改造(□修缮加固□拆除重建),我户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两图一书一约”等要求,自行实施改造建房,若未按规定要求实施,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我户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手印):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农村危房改造小组承诺书
现有____乡镇(街道)_____村委会(社区)____小组______户农村危房户,拟由农户自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其中:修缮加固___户、拆除重建___户。现本人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两图一书一约”等要求,按时、按规定监督农户改造建房,若农户未按规定要求实施,所造成的责任后果由本人负责承担。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清单(小组)
承诺人(签字、手印):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农村危房改造村委会(社区)承诺书
现有____乡镇(街道)_____村委会(社区)___户农村危房户,经组织村级评议、公示后,拟由农户自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其中:修缮加固___户、拆除重建___户。现本人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两图一书一约”等要求,按时、按规定监督农户改造建房,若农户未按规定要求实施,所造成的责任后果由本人负责承担。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清单(村委会、社区)
承诺人(签字、手印):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农村危房改造乡镇(街道)承诺书
现有____乡镇(街道)___户农村危房户,拟由农户自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其中:修缮加固___户、拆除重建___户。现本人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两图一书一约”等要求,按时、按规定监督农户改造建房,若农户未按规定要求实施,所造成的责任后果由本人负责承担。
附件:保山中心城市规划控制区160—983平方公里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清单
承诺人(党政主要领导签字、手印):
承诺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