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市、区)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20-4-/2021-071301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13
FWZN-53104100100402
全县(市、区)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服务指南
一、服务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隆阳区内拟进行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活动。
二、服务条件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在佛教团体的指导下,依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办理,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天主教的主教由天主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
第三十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3楼。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B区综合窗口(区民宗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1 |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2 | 宗教教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和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批复
送达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和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电话:0875-2236869。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下载
(一)下载地址: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民宗局—办清真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民宗局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