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筹备、设立、变更、注销前审查办事指南

索引号
01525720-4-/2019-0216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7-04

 

BSZN-1100049000

宗教团体筹备、设立、变更、注销前审查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隆阳区范围内拟筹备、设立、变更、注销的宗教团体

二、审批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综合窗口;隆阳区民宗局宗教股(隆阳区兰城街道龙泉路295号临街办公楼5楼)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乘坐2A或3路车即可到达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1

筹备申请书、设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

原件

纸质

1

2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纸质

1

3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4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5

章程草案

复印件

纸质

1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和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单位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和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窗口0875-2231809、宗教股0875-2161238;咨询方式:隆阳区民宗局宗教宗教股(隆阳区兰城街道龙泉路295号临街办公楼5楼),可乘2路车到保五中站下车步行至街对面、3楼车到地税局站下车往南步行100米遇红绿灯口往东靠右步行150米。

监督电话:0875-2193000;投诉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4410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民宗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