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20-4-/2019-0216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04
BSZN-1100048000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隆阳区内拟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审批条件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八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条件:(1)经批准完成了筹备设立工作;(2)符合《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的设立条件;(3)建立、健全了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
2、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条件:(1)原来登记的内容中有一项或者多项发生变化;(2)该场所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终止等情况。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综合窗口;隆阳区民宗局宗教股(隆阳区兰城街道龙泉路295号临街办公楼5楼)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乘坐2A或3路车即可到达
四、申报材料: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应交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1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2 |
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 |
原件 |
纸质 |
1 |
3 |
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1 |
4 |
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
复印件 |
纸质 |
1 |
5 |
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1 |
6 |
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
原件 |
纸质 |
1 |
2.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应交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1 |
申请书、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2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1 |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和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审批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单位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和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窗口0875-2231809、宗教股0875-2161238;咨询方式:隆阳区民宗局宗教宗教股(隆阳区兰城街道龙泉路295号临街办公楼5楼),可乘2路车到保五中站下车步行至街对面、3楼车到地税局站下车往南步行100米遇红绿灯口往东靠右步行150米。
监督电话:0875—2193000;投诉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4410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民宗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