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服务指南(2021年)
- 索引号
- 01525720-4-/2021-0713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13
FWZN- 000141014000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服务指南(2021年)
一、服务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隆阳区内拟进行法人登记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服务条件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3楼。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B区综合窗口(区民宗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1 | 法人登记申请书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2 | 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3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副本)》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4 | 拟任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组织成员、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属于宗教教职人员的,同时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5 | 注册资金验资凭证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6 |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7 | 章程草案 | √复印件(收取) √电子稿(网上大厅)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和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和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电话:0875-2236869。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下载
(一)下载地址: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民宗局—办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民宗局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