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监罚〔2023〕34号 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发布虚假广告案(1)(2)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3-0304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04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市监罚〔2023〕34号
当事人: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502MA*****
经营场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经营者:王军
联系电话:1388781***** 其他联系方式:无
2022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刘云国、余春华接群众举报后对当事人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店铺面积约为60平方米,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RB14)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滇DB5*****145)各一份。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收银台上有宣传册36本,每册一共36页,其封面上写有:“医学界重大发现,血管堵塞、血毒、肾虚及百病之源,认准一种药治好一身病轻松活过100岁,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该本宣传册第3页,写有“十年科研攻关 成就特效药 2002年,由国家卫生部牵头,投入数十亿巨资,汇集24名老中医和现代医药研究专家;而且【百岁福乐】经国内58家重点医院长达3年的临床验证,总有效率高达97%!因而,被国家药监局批准为国药准字号特效药”等字样;在第5页有“惊讶!治一个好一个绝对做到一药治好全身病”等字样;第17页有“专家感叹:百岁福乐是最科学最安全的治疗方式;百岁福乐之所以超越同类产品,获得“最科学最安全的特效药称号,主要有两大原因:第一:安全性,百岁福乐属于百分百纯正名贵纯野生药材提取,不含任何西药及激素成分,即使天天服用,也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第二:论功效,比西药更安全,比中药更迅速,剂型为片剂,确保有效成分可强力渗透,进而保障遵从中医治疗理念,独特的“五通两补一清”疗法,能通心通脑通肝通肾通经络,补血补肾清血毒,益精生髓,强筋健骨,一通百通,全身轻松,彻底治好大病,重病、慢性病!服用一次,管一生,性价比无药可抵”,在20-27页,有宣传9个治疗案例,其中20页—21页的“服用百岁福乐激情的生活真美妙”;23页的“百岁福乐补肾精 解决男人大问题”;25页的“50岁男人焕发“第二春””几个治疗案例中不同程度的描述色情、淫秽场景;在最后一页背面有特别提醒:由于(百岁福乐)疗效神奇,对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中风、偏瘫、脑血栓、脑出血、高血糖、风湿骨病、老慢支、哮喘病、脂肪肝、肾病、尿毒症、痛经、月经不调、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乳腺增生、黄褐斑等各种疾病均有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等字样。在该店妇科用药柜及小面储物柜内发现标有国药准字Z20053298,百岁福乐®活力源片的药品70盒,该药品在其正面的盒外写有:功能主治:益气养阴、强心益胃、适用于气阴两虚心肾两亏的健忘失眠,记忆力减退,冠心病、慢性肝炎、糖尿病及更年期综合症而见上述证侯者。因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本局于2022年8月29日依法对涉案药品及宣传册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于2022年9月15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9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于2021年12月10日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开始从事药品经营活动。2022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收银台上发现宣传册36本,每册一共36页,其封面上写有:“医学界重大发现,血管堵塞、血毒、肾虚及百病之源,认准一种药治好一身病轻松活过100岁,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该本宣传册第3页,写有“十年科研攻关 成就特效药 2002年,由国家卫生部牵头,投入数十亿巨资,汇集24名老中医和现代医药研究专家;而且【百岁福乐】经国内58家重点医院长达3年的临床验证,总有效率高达97%!因而,被国家药监局批准为国药准字号特效药”等字样;在第5页有“惊讶!治一个好一个绝对做到一药治好全身病”等字样;第17页有“专家感叹:百岁福乐是最科学最安全的治疗方式;百岁福乐之所以超越同类产品,获得“最科学最安全的特效药称号,主要有两大原因:第一:安全性,百岁福乐属于百分百纯正名贵纯野生药材提取,不含任何西药及激素成分,即使天天服用,也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第二:论功效,比西药更安全,比中药更迅速,剂型为片剂,确保有效成分可强力渗透,进而保障遵从中医治疗理念,独特的“五通两补一清”疗法,能通心通脑通肝通肾通经络,补血补肾清血毒,益精生髓,强筋健骨,一通百通,全身轻松,彻底治好大病,重病、慢性病!服用一次,管一生,性价比无药可抵”,在20-27页,有宣传9个治疗案例,其中20页—21页的“服用百岁福乐激情的生活真美妙”;23页的“百岁福乐补肾精 解决男人大问题”;25页的“50岁男人焕发“第二春””几个治疗案例中不同程度的描述色情、淫秽场景;在最后一页背面有特别提醒:由于(百岁福乐)疗效神奇,对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中风、偏瘫、脑血栓、脑出血、高血糖、风湿骨病、老慢支、哮喘病、脂肪肝、肾病、尿毒症、痛经、月经不调、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乳腺增生、黄褐斑等各种疾病均有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等字样。在你医药超市妇科用药柜及小面储物柜内发现标有国药准字Z20053298,百岁福乐®活力源片的药品70盒,该药品在其正面的盒外写有:功能主治:益气养阴、强心益胃、适用于气阴两虚心肾两亏的健忘失眠,记忆力减退,冠心病、慢性肝炎、糖尿病及更年期综合症而见上述证侯者。据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王军2022年9月9日陈述,2022年8月23日该店实际经营者李树兰以300元的价格委托河北速航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印刷500本宣传册并雇人以60元一次的工资在板桥农贸市场周边进行发放,以此用于推广、宣传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经营的百岁福乐®活力源片药品;并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收款单位为河北速航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据复印件。2022年12月16日,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王军又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一份收款单位为河北速航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据复印件,该复印件内容显示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共印刷小册子3000本,费用为1800元;同时提交了一份金额为1490元的微信转账截图,称该转账为4名劳务人员吃饭、工资、摩托车加油的费用。因当事人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河北速航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据复印件的费用只是印刷费,而印刷费只属于广告费的一部分,当事人提供的1490元的微信转账记录截图的真实性、关联性无法判定,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对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供认不讳。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2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所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计3页,证明检查现场的相关情况;
2.2022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照片9张共5页,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
3.2022年9月5日由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滇DB****145)的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市场主体资格;
4.2022年9月5日由当事人提供的天津何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品检验报告书报告单号:YC01106-22001的复印件一份共一页,证明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2942005产品批号为:220304,数量:48028盒,包装规格为:0.25gX15片X320盒的活力源片检验合格;
5.2022年9月5日由当事人提供微信支付页面明细详情复印件一份共一页,证明2022年8月27日16:34分,王军向户名为:长春宏盛医药有限公司转账4900元的事实;
6.2022年9月9日由当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7.2022年9月9日由当事人提供的长春宏盛医药有限公司的证照、人员资质、公司账户、印章印模备案材料信息,供货方方案、药品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书模板等及天津何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证照、商标证书、人员资质、产品目录、开票信息、增值税专业发票模板、合格供货方档案表、授权委托书模板、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模板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共33页,证明长春宏盛医药有限公司和天津何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两家供应商的有效资质;
8.2022年9月9日由当事人提供的N0:00155398的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共一页,证明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向长春宏盛医药有限公司,购买了规格型号为:0.25gX15片的活力源片280盒,价税合计4900元;
9.2022年9月9日由当事人提供的许可证编号:津20****88,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日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共一页,证明天津何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主体资格;
10.2022年9月9日由当事人提供的GSP一般药品质量验收复印件一份共一页,证明2022年8月28日,长春宏盛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天津何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规格型号为:0.25gX15片,批号为:220304的活力源片280盒,验收结论为合格;
11.2022年9月9日由当事人提供的长春宏盛医药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发货单号:WS202208270023)复印件一份共一页,证明长春宏盛医药有限公司向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通过汽运的方式,发货了规格型号为:0.25gX15片,批号为:22030,生产日期为:2022.03.12的活力源片280盒,金额为4900元;
12.2022年9月9日,由李树兰和王军共同提供的收据复印件一张共一页,证明2022年8月23日,河北速航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得福医药超市李树兰印刷小册子500本,每本为0.6元,共计人民币300元;
13.2022年12月16日,王军提交了的收款单位为河北速航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据复印件一份共一页,证明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共印刷小册子3000本,费用为1800元;
13.2022年9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该店对外发放的宣传册进行分拆的宣传页面9页(每页4面),证明保山市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
14.2022年10月14日由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李树兰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李树兰的身份信息;
15.2022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李树兰询问时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共5页以及我局执法人员对王军询问时做的《询问笔录三份一共11页,证明隆阳区得福医药超市实际投资者和实际经营者为李树兰,并制作、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
16.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023年2月2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隆市监板罚告〔2023〕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及有陈述、申辩。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对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未提出异议。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应当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王军向我局递交了《减轻处罚的申请书》及一份情况说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所宣传药品也未销售出去,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可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酌情给予减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户名: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账号:53001728639050766850,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北城五洲国际广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直接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