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2-0104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1-04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隆市监听公〔2022〕1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9时00分,在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76号)二号楼五楼会议室对保山市隆阳区董余凤熟食铺涉嫌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一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2年1月14日前向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提出书面申请。
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21年1月4日至1月13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八时至下午十七时三十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介绍信函到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三楼1304室政策法规股向本机关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的公民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向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4.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晓莹 电话: 0875-2217117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