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监罚送告〔2024〕2号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索引号
01525702-8/20241209-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程序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09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市监罚送告〔2024 2


中广通能源(保山)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129依法对你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公司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市监保隆罚〔2024146内容是: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吊销你公司的营业执照。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本局领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市监保隆罚〔2024146,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案件来源、事实、处理意见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详见附件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林源泉、朱双金  联系电话: 0875-2125530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象山路29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4129


本文书一式份,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