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 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索引号
01525702-8/20230911-0002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9-11

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 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市场主体依法年报,是构建社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基础。为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西邑市场监管所通过“两手抓”助力年报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多措并举抓宣传。年报期间,西邑市场监管所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知晓率和完成率,所内全体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电话通知、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发放年报宣传资料等方式发布年报通知及提醒,做好年报服务工作。

二是审慎监管施处罚。713日,西邑市场监管所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瓦渡、丙麻两个乡镇存在个人独资企业无正当理由多年未做年报的情况,且两个经营主体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处罚款1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西邑市场监管所在案件违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情况下,依法对瓦渡乡的赵某、丙麻乡的魏某两位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他们各自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2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现场对经营者进行了普法教育和年报指导,再次向其重申了年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下一步,西邑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一项一项补短板,一条一条抓落实。将继续排查市场主体未按时年报的行为,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醒市场主体积极履行按时报送年报义务,不断优化市场发展“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