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政协隆阳区五届五次会议第5501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1-0824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8-24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政协
隆阳区五届五次会议第55018号提案的答复
陈旭等2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隆阳区中心城区物业公司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共有59家物业企业,126个房地产开发小区。目前,具有物业服务小区130个,其中房地产开发小区101个、老旧小区19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63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取消物业资质后对物业服务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抓实监管。
(一)进一步推进业委会建立。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日活动等到小区开展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知识的宣传。协调指导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鼓励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规范居住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活动,维护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对有意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到小区进行指导和协调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63个。
(二)积极配合确保平稳过渡。针对目前物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取消,而国家、省相应规范标准尚未出台的过渡期,为确保稳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现行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2012年《保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存在未划分服务等级标准的问题,结合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业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配合市局起草了中心城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服务标准,配合完成了分级标准对应的成本监审工作,相应收费指导意见已起草完成。
(三)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加大物业服务管理的公开公示力度。一是完善物业党建机制。对物业公司党员人员进行摸底,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两新”领航项目,对符合成立党组织的物业公司指导其成立党支部,目前保山奥新物业已成立党支部,保山怡乐易和物业公司已向所在地社区提交了成立党组织的申请,等待审批;二是集中开展物业小区综合整治。结合创文、创卫复审、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在小区内开展小区“十乱”整治,消防安全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小区整体环境得到了提升;三是结合隆阳区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要求,在物业住宅小区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并及时更新服务有关内容。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2020年的物业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公共收益信息的公示。通过加大对相关工作的公告公示,使小区管理涉及的各方工作透明化、公开化,消除群众疑虑,便于群众监督,使小区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投诉、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通过街道社区、协会、信访三个平台建立了投诉平台和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及时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处理各种物业信访投诉40余起。
(五)加强物业服务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划、价格、公安、民政部门建立了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了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过程发生的违规违法及时发现并整改查处。对部分服务较差、业主意见大的小区,在住建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介入干预下,已及时采用措施进行了跟换,如锦绣家园小区。
(六)加快建立物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选聘企业、评优表彰、定价评估、上市收购、金融授信、股权激励、参股收购等活动参考。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信用信息评价中。
三、存在问题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全区物业管理面积不断增加,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速度较快,总体发展水平(即:管理服务能力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精细化、从业人员职业化)与人民群众期盼和实际生活水平提高相比,呈现出较大的管理服务滞后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一)指导监管不够到位。由于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执法监管,小区居民物业管理纠纷时有发生。一是管理权责不清。街道、社区职责不明,大部分街道和社区尚未将物业监管协调职责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社区四者关系没有理顺,在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间矛盾纠纷,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和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执法力度不够。对于乱停车、毁绿、经营扰民、养狗、乱搭乱建等行为,行政执法不够到位。社区、物业企业因为无执法权,对这些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难以奏效;三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不够到位。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繁琐,使用率不高,致使许多住宅小区的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业主、物业企业对此意见较大;四是老旧住宅小区问题日益突出。全区老旧住宅小区大多没有物业管理,基本是由社区居委会代管,缺乏公共维修资金,小区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已成为广大业主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业委会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由于各方对其地位、作用及运作规律的认识不够充分,各街道业委会组建率较低,全区的组建工作及进展不平衡。一是业委会成立难。大部分业主对业委会的认识存在偏差,自治管理意识较弱,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不愿参与业委会的选举和被选举,导致很多小区物业管理运行多年至今无法成立业委会;二是业委会正常运行困难。业委会虽然是业主选举产生的,但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津贴报酬,属于无偿为小区业主服务,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方法,很难在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对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也缺少有效制约,因此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遇到困难与矛盾不愿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业委会的维权和协调作用得不到发挥;三是业委会监管困难。业委会是一个自治的群众组织,机构松散,没有明确具体的权力和责任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奖惩考核办法,很难对其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此外,一些小区业主对业委会产生的程序、权利、职责、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有些形同虚设,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纳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快隆阳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建设工作的推进,强化体系的健全完善,逐步扩大“县(市、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楼栋”多级治理体系和社区党委、居委会、综治站、工作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到位、互助互补的“多位一体”管理新模式的建立;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依法制定相应管理规章和议事规则,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责任。
(二)加快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让失信寸步难行,守信得到激励,切实提高我区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下一步将配合市局出台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并依托信用保山平台、政务平台,对物业企业实施信用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区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小区的管理职责。以社区治理为抓手,强化社区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管的职能,及时发现和调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矛盾和纠纷,营造和谐的物业管理环境。
(四)依托房地产业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开展好行业自律,发挥服务功能。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供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向信息化、科学化迈进,使业主切实感受到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真正提高我是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感谢你们对隆阳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