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19年隆阳区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第5310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19-0829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住建发〔2019〕15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29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19年隆阳区
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第53101号提案的答复
郭加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核实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62号)要求,保山中心城区建设权和规划权统一由市级部门行使,区级部门负责做好保山中心城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提案中所涉及的规划特色街区及“一街一特色、一片一风貌”行道树种植由市级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区级只负责建成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18年底,保山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为36.98平方公里,保山市建成区内现共有各类绿地1076.22公顷、绿化覆盖面积1247.33公顷(不含建成区外的其他绿地和生产绿地),城市绿地率达到31.12%、绿化覆盖率达到36.07%。2019年6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外公布《关于命名第九批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县城的通知》(云政函〔2019〕36号),保山市成功获评云南省园林城市称号。
(一)实施“门前四包”,促进全民参与。自2014年以来,结合保山中心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隆阳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实施了“门前四包”,即包括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行为文明。引导临街商户把“门前四包”变成自觉行动,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自觉维护好门前的环境卫生,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为城市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建和谐美好社区。同时,为全力推进保山中心城市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现已完成认建认养管理规定的编撰工作,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待方案成熟、具有可操作性将颁布并实施。
(二)健全管理机构,压实企业责任。2014年,根据区委政府工作安排,完成了绿化管护市场化改革,引进社会化企业进行保山中心城市绿化管护。2015年成立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城市绿化管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社会化企业日常绿化管护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管理,并根据绿化管护考核标准和巡查记录按月对管护企业考核。同时,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主体责任,隆阳区持续推进和强化网格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形成了“市区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已将保山中心城市绿化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形成了以“12319”智慧城管为信息中心,区执法局、街道社区、交警以及责任网格单位联动管理,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城区绿化管护工作,进一步压实社会企业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也将积极配合好市级部门及区级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保山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李正厅 联系电话:0875-2199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