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四次会议第0604011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50808-00018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8-08


李云海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开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完善的管理协调机制”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牵头组织供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年度施工计划统筹机制。对同一路段多家单位需开挖的项目,安排统一进场施工,2025年已统筹协调燃气、污水管网建设等民生工程同步推进,减少重复开挖。同时,已完成保山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普查,形成地下管线一张图,有效掌握地下管线地理信息。

(二)下一步计划。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全区开挖年度计划,严格管控开挖顺序与时间窗口。

二、关于“优化审批与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已建立完善城市道路破挖审批制度,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时间、范围、恢复计划等,报住建、执法、交警进行联审联批,对不符合规定或影响较大的申请予以驳回,2025年已驳回不符合规范的开挖申请10余项。

在施工过程中,区执法局人员定期巡查,重点检查是否按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2025年上半年累计开展现场检查50余次,整改违规施工行为10余起。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和工艺进行开挖面恢复,未达标的项目(如路基处理不合格、路面恢复后下沉等问题)责令返工,2025年已督促3个项目重新修复。

(二)下一步计划。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破挖申请进行必要性评估,避免不必要的破挖行为;二是优先考虑采用非开挖技术或其他替代方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施工前—施工中—验收”全流程监管台账,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三、关于“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市政道路破挖审批单,采用两联式审批单,在道路修复过程中,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处理必须达到坚实、稳固,避免因基础不牢导致道路沉降;路面铺设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材料、厚度和工艺进行,确保道路质量满足日常交通使用需求;修复后的道路外观应整洁、平整,与周边未施工路段保持一致;涉及永久性交通标识、信号灯、隔离栏等交通设施需要恢复原状的,施工结束后需由交警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施工单位还需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周边环境恢复原状,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的影响。住建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于未按要求修复道路或修复质量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下一步计划。进一步完善审批单制度,健全审批告知清单,制定市政道路开挖按质按量恢复承诺书,在审批开挖时一并签订恢复承诺书。

四、关于“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已开通“i保山”随手拍小程序、“12345”服务热线、市政维护热线(0875-3067210)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道路开挖修复后质量问题及开挖过程中存在的围挡设置不规范、扬尘防治不到位、影响交通出行等问题。

(二)下一步计划。通过“隆阳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举报信息渠道,打通群众举报通道,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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