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二次会议第6202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30822-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8-22
将应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所及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设施基本建设情况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作为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给电能的重要配套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措施。截至2023年7月,根据对131个物业小区进行统计,目前小区充电站总数为961个,其中摩托车充电站905个共计12216个充电端口,新能源车充电站56个共计247个充电端口,业主自行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403户。目前,中心城区公共场所集中充电站33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44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4号)精神,保山市先后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58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8-2022)的通知》(保发改能源〔2018〕740号)以及隆阳区人民政府为加快隆阳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快速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打造好“绿色能源牌”制定了《隆阳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
(二)突出规划引领。隆阳区已在城市规划方面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先统筹解决公共充电设施新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片区控规、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控制,划拨部分土地建设示范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现有充电场所情况,提前谋划、合理规划充电场所布局,采用集中、分散布局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园广场、公共停车场、大型商业中心、人口密集区等区域鼓励相关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和资源集中建设充电站,私人场所具备条件的建设私人充电桩。对于新建设的小区,在规划建设期根据规划的停车位数量按比例、区域规划建设充电桩,以满足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对于老旧小区,针对小区具体情况规划出集中电瓶车充电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区域,杜绝飞线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三)优化办理流程。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简化审批、从快办理。商业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来备案,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无需备案。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将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保山电力公司的220伏交流充电基础设施纳入业扩延伸范围,由保山电力公司将配套电网投资延伸至集中表箱,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50米,单个车位充电桩报装容量不超过7千瓦(含),线路通道由客户负责协调。表箱位置由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同意并确认,确保充电安全及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在规划布局充电场所点位确定后,保山电力公司将根据布局的点位、充电桩数量、用电需求进行系统跟踪,及时对电网结构进行优化,以满足充电场所安全用电的需求。
(四)创新开发模式。秉承开放公平、尊重市场的原则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多方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牵头管辖范围内的充电桩建设、维护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停车场业主单位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公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创新建设充电桩商业合作模式。支持市区内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带头示范,引进省外资本和技术,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重点围绕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城区、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景区等停车服务区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全区公共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监控,推动城区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全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化、收费规范化、服务智能化。
(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参与智慧交通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44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4号)和保山市一系列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文件精神,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对接,全面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加强充电桩项目谋划,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编制(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充电站全覆盖,充电桩全覆盖的建设目标。
(二)加快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有意向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服务工作,争取引进更多优质的项目落地建设。乡镇政府、卫生院、学校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公共停车场、小广场等公共区域将逐步规划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位。积极协调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将配套充电基础设施作为规划前置条件。
(三)积极探索新合作模式。充电桩是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等诸多新型技术的集成融合,技术升级速度快,市场竞争激烈。隆阳区鼓励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加强与电动汽车制造、信息通信、互联网等领域企业的交流合作,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配套,探索分布式储能充电站、换电站等发展模式。引导充电设施逐步接入市级智慧交通云平台,加强充电设施统一监管,实现充电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