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二次会议第6207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30822-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22

青华街道政协联络组委员

提出的《关于解决安置小区配电设施及电缆养护、维修等费用》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隆阳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3年隆阳区实施棚改以来,建成了红花一期、红花二期、廖官园沈官园小区等大型安置小区建设了42号地、7号地限价商品房小区。目前已交付使用的安置小区红花片区、廖沈片区、南福沁园、42号地由政府指定的城投物管公司管理外,7号地由市场物管公司云南御桦弘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安置小区配电设施及电缆养护、维修等费用问题

目前,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红花片区、廖沈片区目前存在没有按政策规定收缴住房维修基金,及生计补助兑付不到位群众拒缴物业管理费等问题安置小区收取费用非常困难,红花、廖沈收费率分别为15.05%2.92%,导致小区管理、维修不到位。廖沈小区为例为确保小区配电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城投物业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电力维保公司对廖沈安置小区配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维保周期为2年,维保费约84万元(2年);廖沈安置小区1#2#3#地块主电缆故障,为保证住户日常用电,城投物业正启用备用电缆进行供电。经询价,维修廖沈安置小区1#2#3#地块故障主电缆预算金额14万元。廖沈小区收费率仅为2.92%,且小区并未缴存公共维修基金,小区公共区域日常维修、养护均由城投物业垫资开展,公司已无力承担;加之,小区住房产权属于业主所有,小区配电设施及电缆养护、维修等费用应由业主负责。

近年来,受持续的经济下行、调度收紧、“三保”等刚性支出需求增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隆阳区财政收入大幅下滑,财政无力承担安置小区配电设施及电缆养护、维修等费用。

三、工作措施

为保障小区正常用电及配电安全等,安置小区需正常缴存公共维修基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

一是红花、廖沈安置区无公共维修基金的情况,市、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成立隆阳区依法治区政策研究工作专班的通知》(隆办发〔202285号)精神,此问题在专班收集问题范畴内,就如何解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已将调研报告上报区委,待上级部门研究后,待批示后落实。

二是本着化解群众矛盾为出发点,相关行业部门、街道、社区将做好群众反应的“传声筒”,又为政府解决问题做好“安抚人”,做好征迁群众的政策解释及稳控疏导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沟通和反馈机制,对小区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督促物业公司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好全过程监督。下一步将会同街道、社区、平台公司、区直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报市、区政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