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六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2-0804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8-04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
第五届六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聂满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保山中心城市新建公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保山中心城区录入全国城建系统城市二类以上公厕共计194座,其中由区执法局维护管理的公厕49座,其余公厕由各街道办事处和权属单位自行维护管理。当前城市建成区面积38.15平方公里,密度达到5座/平方公里,已达到创文工作要求建成区公共卫生间设置密度≥4座/平方公里的目标。
二、项目谋划情况
为补齐城市公厕分布不均匀的短板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如厕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谋划包装项目,目前结合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排水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拟在城市街头空地新建城市二类以上公厕10座(山水间公厕、法院门口公厕、金山路公厕、新安小区公厕、聂家公厕、玉泉路公厕、保八中公厕、正阳南路公厕、三馆环岛公厕、南四环公厕)。目前已完成公厕初步规划方案编制,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困难
(一)中心城区市区事权划分受限。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20〕18号)相关规定,保山中心城市16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审查、许可和审批由市级负责;《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老城片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扩)建由市级负责实施。区级在中心城区新建城市公厕受规划权和建设权的限制,公厕建设工作推进困难。
(二)城市公厕选址难。一是老城区空闲土地少,难以利用;二是市民对建设公厕是赞成的,但对在自家周边建设或影响私人利益建厕持反对态度,以九隆雕塑公厕为例,在建设初期进过多次征求意见,但进场施工时群众以占用广场舞区域为由多次阻工。如2017年拟在奥新体育馆东侧建设的公厕,因奥新二期居民反对,最终停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谋划项目。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依托,以创文创卫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为抓手,切实强化公厕建设项目包装,积极探索以商养厕模式,着力破解城市公厕分布不均匀的难题。同时,对尚未进行改造提升的公厕进行再排查,组织谋划项目进行改造提升。积极配合好市级部门新建10座城市公厕相关工作,尽快启动建设工作,待建设完成移交区执法局统一管理。
(二)强化公厕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公厕“三无三有”标准,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和管护制度。加强公厕管理人员培训,做好公厕日常管护。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扫厕所”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运用自媒体、新媒体、“随手拍”等各类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市民对公厕建设管理的参与度,积极引导市民文明规范的用厕行为,同时为新建公厕提供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群众文明如厕、爱护公共设施。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正厅 0875—306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