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一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2-0804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8-04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

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梅萌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隆阳区委组织部和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316日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会议。区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工作成员单位、城区街道办事处、部分乡镇及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业主委员会的程序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如果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要求。

二、为强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隆阳区制定了《隆阳区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分工方案》和下发了《关于成立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在文件里明确了对出现“负面清单”行为或长期不尽责、不履职、作用发挥不好的业委会、物委会成员,社区党组织要依法依规终止其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

三、下一步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做好业委会组织建设工作一是加强街道、社区对业委会工作的指导,创新业委会的组织模式,增强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的积极性。二是与街道紧密联系,规范业委会工作。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活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业委会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限期整改,保证业委会在法定范围正常有序运行。业委会在换届时,要对收支账目进行审计,并向业主公告结果,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14

联系人及电话:沈远华  0875306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