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隆阳区人大第五届六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1-0824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8-24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隆阳区人大第五届六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聂满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保山中心城市新建公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20〕1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8号)要求,保山中心城区建设权和规划权统一由市级部门行使,区级部门负责做好保山中心城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保政发〔2018〕29号)要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18日印发了《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隆政办发〔2018〕114号),明确了行动目标,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标准》(CJJ14-2016)《云南省城乡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技术指引(试行)》实施改造和建设。实现了到2020年城市公厕达到5座/平方千米,繁华地段500-800米有1座公厕,乡(镇)镇区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卫生公厕全覆盖,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
(一)城市公厕
2016—2020年,保山中心城区共完成城市公厕新建17座、改造提升111座,共获省级补助资金654万元。
(二)学校厕所
2019年-2020年,全区消除学校旱厕188座,建筑面积13144平方米。开工187座,开工率100%,完工187座,完工率100%。
(三)农村公厕
一是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三年行动计划全区改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任务229座,完成299座,(其中2018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浦发基金项目,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委会所在地建成公厕173座,累计完成投资2275.89万元)完成率130.57%。二是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三年行动计划全区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76822座,完成79824座,完成率103.91%。
(四)旅游公厕
2018-2020年共计建设旅游厕所27座,三年内完工厕所厕位总数489个,男女厕位比例7:11家庭卫生间(第三卫生间)数量20,覆盖率74%,残障厕位数量25,覆盖率92%。
二、存在问题
(一)学校旱厕消除难。目前全区仍有学校沟槽式水冲厕196座未改造,一是因学生人数较多暂时无法改造,必须等学生放假后才能实施;二是部分学校存在用水困难,无法满足水冲厕所的需求,特别是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下农村学校,季节性缺水现象突出,存在时有缺水、断水和水压不足情况,学校正常生活用水无法保障。三是由于乡镇、村社排污管网不完善,无市政排污管网,改造后学校污水排放困难,只能用抽的方式排污,四是资金缺口较大,部分旱厕无法改造需拆除重建,资金筹措存在较大压力。
(二)社会旱厕改造难。目前保山中心城区部分背街巷道仍存在旱厕,该类旱厕因管理主体存在争议或因管理主体因改制等原因造成责任主体无法明确,改造资金难以筹集,改造工作难以推进。
(三)城市公厕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目前因大部分城市公厕为社会单位权属的公厕改造为城市公厕,导致老城区公厕数量多,新城区较少,在规定服务半径范围内公厕难以满足需求。
(四)部分现有公厕达标难。保山中心城区部分临街建设的城市公厕,因建设年代较早,面积较小。根据城市公厕二类标准要求,二类公厕必须配备管理用房、第三卫生间等设施设备,因该类公厕受原有建筑结构制约,难以改造达标。(例如:八一路公厕、兰城路公厕-明强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保山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推进厕所革命; 二是对存在的城市旱厕全面完成提升改造,全面消除城市旱厕;三是提高公共厕所管理水平,加强各乡镇街道,责任主管部门等管理主体对公共厕所的管理,建立起严格、科学、持久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卫生保洁制度,进一步增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最后,感谢您们对隆阳区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