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0年区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0-0929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29

                                                  C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区

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张永标等7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青阳现价商品房建设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保山中心城区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63月立项,涉及棚户区改造面积为1279.13拆迁户数734户(其中货币安置381户、回迁安置353户),拆迁人数2974人(其中货币安置1547人、回迁安置1427人),项目估算总投资10.61万元。原计划申报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标,但因融资等问题,货币部分调整为2018年指标,安置房建设部分调整为2019年指标。货币化安置168户(499套)已经于20184月完成协议签订;安置房建设20194月开工建设,共730套,总建筑面积11.57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66万㎡,配套用房建筑面积0.81万㎡,地下建筑面积1.1万㎡。该项目立项为隆阳区,融资、还款为市级财政负责。

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一期317套主体工程施工,其中6# 楼施工至24层,7#楼顶层构架施工中,10#楼施工至12层 、11#楼顶层施工已完成、12#楼进行结构施工;配套基础设施安置区连接线已完工,正在开展小区内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该项目共收到中央专项资金3057.2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14.5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4509万元(其中2509万元直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拨付),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0455.54万元。

         二、处理情况

    82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区住建局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时,隆阳区住建局结合职能职责从解决青阳城中村棚改项目被拆迁居民强烈要求回迁安置在保山中心城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愿望出发,从拆迁政策的一致性、连续性及兑现群众承诺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考虑,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题向巡察组汇报请求、区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青阳城中村棚改项目被拆迁居民强烈要求回迁安置在新建的安置房中以限价商品房价格3000/平方米进行回购安置的问题。

       三、处理建议

   因该项目上级下达指标为棚改实物建房安置小区按政策要求只能安置给已签订产权调换征迁户,但2016年隆阳区在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为响应国家“去库存”政策,经市、区政府研究同意,于20161120日起不再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对此后的棚改项目全部实行货币补偿政策,故青阳城中村棚改项目及周边项目已签订拆迁协议均为货币化安置协议,如该项目要调整安置方式是要经市、区政府研究同意,方可调整,建议张永标等代表积极向市级人大反映将此提案问题纳入市级协调处理。

   最后,感谢你保山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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