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10_B/2018-1008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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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0-08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    

088号建议的答复  

  

徐国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瓦渡集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需求,着力构建城乡污水治理长效体系。  

二、工作开展情况  

《隆阳区2017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20188月已编制完成。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村制宜,分类施治,统筹考虑集中、分散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处理方式进行污水收集处理。2020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延伸覆盖周边村庄,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将彻底解决污水污染等综合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污水治理。山区10个乡镇结合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和处理工艺等,因地制宜确定污水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优先采取生物净化处理工艺。  

 (二)注重长效、构建污水治理管理机制。2018年底前,由乡镇(街道)牵头,以自然村为单位,充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将污水治理收费纳入村(居)规民约,纳入截污管道的,全面落实污水治理收费制度(可纳入水费内一并收缴),污水收费全额纳入污水治理。乡镇、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小组)实行污水治理收费使用情况三级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三)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按照河(湖)长制管理责任,结合农村垃圾整治,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实行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农户充分利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切实加强尾水的回收和利用。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联系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0875-2239552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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