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10_B/2018-1008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0-08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          

001号建议的答复  

  

兰城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人居环境提升与排污管网建设相结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区事权划分。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8号)要求,保山中心城市105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审查权、许可权和审批权由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统一行使。  

(二)保山中心城市污水管网现状。由于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权上划市级和中共保山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495日《保山中心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纪要》精神,明确昌源水务公司为保山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投资、建设、管护主体。截至目前,我区共建设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两座,分别为一厂,建设地点为红花村,建设处理规模达到4万吨每天;二厂,建设地点为河图河上村,建设处理规模达到1.5万吨每天。中心城市共配套建设完成污水管111公里(含老城区倒流管12.78公里)。        

二、中心城区排污现状  

保山中心城市雨污分流制建设始于2006年,隆阳区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66公里雨污分流制改造,但存在排水主干管次干与小区(居民区)管网接入不完善、不合理改造不彻底问题。如兰城街道城南盛世洪家排水不畅水淹就是小区(居民区)与城市排水主干建设和接入不完善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在该区域内以北人民路、以南隆阳区路在2006年至2013年就已完成了雨污分流制建设,正阳路(隆阳路-升阳路)和兰城路(隆阳路-升阳路)本已列入项目计划实施雨污分流制改造,但由于城市交通压力等原因没有按计划实施,现仍为雨污合流。  

中心城区一、二污水处理厂主要覆盖老城区和城市北片区。城市南部片区(自三馆以南)属在建的第三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但现状污水直接流入东河,大量城中村基础设施不配套、完善,排水不畅,导致污水没有收集处理。    

、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山坝区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根据省委主要领导莅保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区住建局和区环保局将积极配合市级各单位,完善保山坝区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城区雨污管网完善、东河及大保高速两侧截污、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实现雨污分流;实施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实施保山坝区保留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其中:2018年完成10%2019年完成45%2020年完成45%  

(二)配合市级开展保山坝区河流水生态治理。完成红花河、大小桥河、西大沟3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东河、城北防洪河、城南防洪河、五里亭河等河流截污、清淤和绿化工程,改善水质。  

(三)坝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坝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入国家财政部项目库中,市级项目实施的SPV公司预计将在近期成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强与市级建设单位对接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排水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深入了解城市排水不畅区域和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等,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整理,为下步实际工作打好基础,确实解决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问题。  

(二)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积极配合市开展保山坝区河流水生态治理,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为工作开展做好基础数据工作,力争在2020年达到国家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的整治要求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