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9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10_B/2018-092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20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
第091号建议的答复
九隆街道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保山中心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隆阳区物业管理现状
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6月,隆阳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70个,老旧小区104个,104个老旧小区又细分为472个小区(其中居民户小区139个和单位宿舍333个)。目前到住建局备案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31个,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10个,成立管理委员会72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业主自治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协调指导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鼓励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规范小区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活动,维护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我局对有意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采取派工作人员到小区进行指导和协调房地产开发公司,例如:红花二期和易乐上苑小区需成立业主委员,我局派工作人员就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和成立的程序等到红花社区、易乐上苑小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2018年上半年,指导8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个小区进行了换届选举。
(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加大物业服务管理的公开公示力度,要求各小区在小区设置公示栏对小区相关工作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加大对相关工作的公告公示,使小区管理涉及的各方工作透明化、公开化,消除群众疑虑,便于群众监督,使小区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针对目前物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取消,而国家、省相应规范标准尚未出台的过渡期,为确保稳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配合市住建局对现行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2012年《保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存在未划分服务等级标准的问题,结合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业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制定中心城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引导物业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目前等级服务标准及对应的收费标准已完成成本监审,正在进行征求意见环节。
(四)强化业务培训。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明确规定了承接查验的事项和双方的权责以及物业保修的类型与期限,现实中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为了承接项目做出妥协让步的决策以及“建管不分离”的情况致使物业承接查验不到位,我局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了物业承接查验的培训。
(五)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投诉、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通过街道社区、协会、信访三个平台建立了投诉平台和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及时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2018年上半年处理物业矛盾纠纷20余起。组织召开各种物业矛盾调解会4次。
(六)加强物业服务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我局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过程发生的违规违法及时发现并整改查处。
(七)加快建立物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目前一是依托信用平台探索物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搭建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物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建立红黑名单、推动物业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探索通过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诚信制度管理;目前正在筹备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及起草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快中心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平安小区建设工作的推进,强化体系的健全完善,逐步扩大 “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楼栋”多级治理体系和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到位、互助互补的“四位一体”管理新模式的建立。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依法制定相应管理规章和议事规则,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快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让失信寸步难行,守信得到激励,切实提高我区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区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小区的管理职责,以社区治理为抓手,强化社区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管的职能,及时发现和调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矛盾和纠纷,营造和谐的物业管理环境。四是进一步完善地方物业服务法规制度,待国家标准及省级指导意见出台后适时制定配套细则。五是进一步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指导监督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工作,厘清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确保物业服务项目交接的平稳顺利。六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七是依托房地产业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开展好行业自律,发挥服务功能,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供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向信息化、科学化迈进,使业主切实感受到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真正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
隆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