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8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10_B/2018-0920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54
日期
2018-09-20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

087号建议的答复

 

万文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市老旧居民小区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隆阳区物业小区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6月,隆阳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70个,老旧小区104个,104个老旧小区又细分为472个小区(其中居民户小区139个和单位宿舍333个)。目前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31个,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10个,成立管理委员会72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业主自治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协调指导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鼓励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规范小区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活动,维护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我局对有意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采取派工作人员到小区进行指导和协调房地产开发公司,例如:红花二期和易乐上苑小区需成立业主委员,我局派工作人员就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和成立的程序等到红花社区、易乐上苑小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2018年上半年,指导8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个小区进行了换届选举。

(二)截止724日,已完成保山中心城区巷道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共计提升改造巷道101条,其中混凝土路面道路完成47条,长度3549.4米,面积10260.31平方米,沥青路面道路完成54条,长度19051.2米,面积117261.42平方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快中心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平安小区建设工作的推进,强化体系的健全完善,逐步扩大“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楼栋”多级治理体系和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到位、互助互补的“四位一体”管理新模式。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依法制定相应管理规章和议事规则,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责任。二是继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三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区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小区的管理职责,以社区治理为抓手,强化社区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管的职能,及时发现和调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矛盾和纠纷,营造和谐的物业管理环境。四是进一步完善地方物业服务法规制度,待国家标准及省级指导意见出台后适时制定配套细则。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联系人:沈远华   联系电话:0875-2140466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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