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8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10_B/2018-092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9-20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

086号建议的答复

 

九隆街道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缓解停车压力,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事权划分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8号)要求,保山中心城市105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审查权、许可权和审批权由保山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市规划局集中统一行使。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停车设施现状

近年来保山市私人小汽车以近17%的年平均增长率迅猛增长,处于机动车膨胀普及期,机动车快速增长阶段,给城市交通带来压力的同时,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截止2017年底,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36.4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约33.36万人;保山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71117辆,其中:大型汽车3157辆,小型汽车67960辆(含私家车63412辆、公交车302辆、出租车445辆,公务用车136辆);保山中心城区内现状车辆每天流动车辆数约为23000辆。

中心城区现状停车泊位共81950个,其中公共停车14448个。路内停车泊位1117个、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5600个、单位对外开放停车泊位7731居住区停车67502房地产小区停车泊位61002个、老旧居住小区停车泊位约6500个。按照现状中心城区人口3.36万人计算,共需提供9.5万个停车泊位,现状停车泊位缺口约13万个(按照公共停车场20%需求计算,停车需求缺口主要为公共停车场及部分老旧小区);按坝区256平方公里约55万人计,需提供约11万辆车位,现状停车泊位需求缺口约2.8万个。

(二)工作进展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调研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结合保山中心城区实际,制定了《保山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近期(至2020年)结合零星用地、新区项目推进、路内停车泊位等多种措施,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4万个,新增居住区、公共建筑停车泊位月5.4万个,引导支持1-2家专业停车投资建设运营企业,总体上有所缓解停车压力。目前,保山中心城区道路停车位正在实施划线工程。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保山中心城区目前还没有修建立体停车场的必要,现阶段停车难的问题主要还是体现在停车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一是缺乏科学化、智能化管理系统设施,收费管理形式多为人工或半人工,停车泊位周转率不高。二是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占地面积较大,也没有充分利用错峰时段向公众开放停车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远近结合”的思想重点解决公共停车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通过近期梳理零星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方式能增加1.04万个公共停车泊位,满足近期停车需求。

(一) 利用零星用地和闲置用地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通过前期调研梳理,共提出14个近期可利用建设停车设施地块,可提供共2300个停车泊位,该14个地块多位于城市建成区,通过近期设施建设可以极大缓解建成区停车设施不足的问题。

(二)实施城市新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结合调研梳理出6块用地近期进行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可提供约2500个停车泊位。

(三)实施南北大车停车场建设。尽快完成南北大车停车场选址并实施建设,规范大车停车,确保市区内部良好出行环境。

(四)利用搬迁安置小区未安置用地配套停车。原隆阳区划定的中心城区21个安置小区连片用地,建议充分调动社区积极性,由土地权属主体、停车场建设主体和社区合作建设经营,能满足安置区内停车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

(五)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完善城市为循环道路系统,分担城市,积极鼓励各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二是强化电瓶车、代步车及南北入城大车管制,以及建立长效的停车运营机制。三是提倡绿色出行,坚持公交优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如果您还有不清楚和不满意的地方可以致电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联系人:李正厅    联系电话:0875-2199862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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