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9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10_B/2018-0911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1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
第096号建议的答复
张华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心城市棚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红花一期、红花二期安置小区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对安置户需求比较大的一些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完善,现将小区的配套设施情况介绍如下:
一、公厕
红花安置小区始建初期未规划建设公厕,在安置居民入住后的管理过程中发现,安置居民对于公厕的实际使用需求大,为满足使用需求,在红花安置小区建设公厕7个,其中红花一期安置小区3个,红花二期安置小区4个。由于住户阻工,无法正常开工建设,为此特发函至青华街道请其协助,之后青华街道电话回复红花一期安置小区3个公厕暂时不建,因此,只建设红花二期安置小区的4个公厕,分别是位于0#地块第5栋东侧1个;位于1#地块第10栋南侧1个;位于2#地块灵堂南侧1个;位于3#地块第17栋后面1个。
二、红白客事场地
红花安置小区共有便民服务中心3栋,其中红花一期安置小区设有便民服务中心1栋,位于第12栋,建筑面积为2089.86平方米,于2017年9月30日移交青华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由四方社区入驻办公,一楼为宴会厅,二楼、三楼用于组建棋牌室、舞蹈训练室及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红花二期安置小区2#地块设有便民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1517.70平方米,于2017年10月6日将北边1-3楼,除二楼厨房外,租予保山中心城市东城区征拆建设指挥部;红花二期安置小区3#地块设有便民服务中心1栋位于第11栋,共有4层,占地面积为636.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66.49平方米。均可为住户提供办理客事场地。
红花二期安置小区2#地块有灵堂1处,位于第10栋4号商铺,建筑面积为41.90平方米,之后灵堂无法满足安置群众的实际需求,由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对灵堂进行扩建,硬化面积1026平方米,建筑面积326.3平方米。
三、公共充电设施
红花安置小区建设初始未规划设计充电设施,为解决安置居民充电问题,杜绝高空拉线充电的安全隐患,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小区建设充电棚11个,每两栋之间有一个充电棚,投资26万元,可停放1200余辆,供420辆电动车同时充电;红花二期安置小区建设初始未规划设计充电设施,为解决安置居民充电问题,杜绝高空拉线充电的安全隐患,广厦公司在红花二期安置小区2#、3#地块地下室建设非机动车停放处,目前已施工完成,可停放196辆,供150辆电动车同时充电。
四、水电费收取
(一)昌源水务公司要求广厦公司代收代缴红花安置小区的水费,收费地点为红花一期40-43号商铺,8:00-17:30均可缴费。
(二)电费由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远程读表自行收取,收费地点为红花一期商铺52号商铺。
五、停车
红花安置小区共7131套房源,机动车位共6040个。其中,红花安置小区红花一期安置小区设有机动车位共1800个;红花二期安置小区0#地块设有机动车位共1274个;红花二期安置小区1#地块设有机动车位共848个;红花二期安置小区2#地块设有机动车位共1239个;红花二期安置小区3#地块设有机动车位共879个。配比率已达84%,可以满足安置居民的停车需求。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联系人:娄广龙 联系电话:2144900)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