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10_B/2018-0911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1
吴朝团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中心城市安置小区公厕设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在规划中多数都没有配套建设公厕,但在安置居民大量入住后,居民对公厕的需求日益凸显,为了更好的满足安置居民的生活需要,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经在小区内配套建设公厕,现将各小区的公厕建设情况介绍如下:
一、红花安置小区
红花安置小区始建初期未规划建设公厕,在安置居民入住后的管理过程中发现,安置居民对于公厕的实际使用需求大,为满足使用需求,在红花安置小区建设公厕7个,其中红花一期安置小区3个,红花二期安置小区4个。由于住户阻工,无法正常开工建设,为此特发函至青华街道让其协助,之后青华街道电话回复红花一期安置小区3个公厕暂时不建,因此,只建设了红花二期安置小区的4个公厕,分别是位于0#地块第5栋东侧1个;位于1#地块第10栋南侧1个;位于2#地块灵堂南侧1个;位于3#地块第17栋后面1个。
二、锦绣乐苑小区
锦绣乐苑小区始建初期未规划建设公厕,目前已规划在小区内建设公厕3个,其中B区2个,A区1个,现已开工建设。
三、和平小区
和平小区始建初期未规划建设公厕,目前已规划在小区内建设公厕2个,其中A区1个,位于第6栋西侧;C区1个,位于第2栋西侧;C区商圈24栋物管用房处设有1个,可对外开放使用。
四、太保北路安置小区
太保北路安置小区办理红白客事场地内设有厕所,位于小区东侧,可对外开放。
下一步工作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强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安置小区居住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生产需求,不断的完善小区的生活、文化、健身、体育等设施,让安置居民真正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为、居有所娱、居有所乐。
隆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