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隆阳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60724-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7-24



叶春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保岫路至青华湖辅道架设路灯的建议》(第1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6月1日与叶春才代表取得联系,并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点位进行踏勘,确定建议内涉及的路段为打渔小学至董官社区村委会的便道路,经对接市级部门和查阅相关文件。根据《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20〕18 号)规定“(四)新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由隆阳区负责建设,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由市级负责建设”;《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25〕14 号)“主要职责是:(十一)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政策措施。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人行道修缮改造“。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连接保岫路至青华湖的两条辅道,总长约2600米,是沿线多个社区群众日常出行、学生往返家校的必经之路。该辅道自建成以来,一直未安装路灯照明设施,导致夜间全路段漆黑一片,给沿线社区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与安全隐患问题。我们经实地研究核实认为您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存在、贴合实际,建议极具针对性和民生必要性。该两段辅道沿线覆盖多个居民小区及周边学校,是周边居民日常通勤、学生晚自习上下学、群众休闲散步的主要通行路段。因道路建成时未同步配套路灯照明工程,夜间路段整体漆黑,加之道路两侧植被茂密,易形成治安及交通盲区,极易引发行人摔倒、车辆剐蹭、人车碰撞等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对保岫路至清华湖两条总长2600米的辅道,结合路段实际情况,在道路双侧均匀布设路灯,确保全路段照明覆盖,无盲区、无暗角,同步铺设专用供电线路,加装漏电保护、防雷等安全装置,保障路灯稳定、安全运行。我们的办理建议为:

根据2026年3月19日保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隆阳区有关工作专题现场会议纪要》“支持对象山路至大官庙官屯自然村农村道路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打渔村至大官庙段农村道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湖路至昌宁路的保通工作”。另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25〕14 号)“主要职责是:(十一)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政策措施。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人行道修缮改造。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强与市级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争取路灯项目,完善该路段路灯。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