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隆阳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607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7-24
孔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西邑乡垃圾治理方面的建议》(第4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隆阳区对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规定。按照将简易治理提升到有污染控制措施的有效处理为重点,持续推行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模式, 距离城市处理设施50公里以内或运输时间不超过1.5小时范围内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城市集中处理;运距50公里以上或运输时间超过1.5小时的乡镇村庄,采取镇村一体化模式,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合理布局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周边乡镇村庄生活垃圾;人口30户以下且居住分散的偏远山区村庄,在强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治理,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是依托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建设项目和隆阳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超长期国债设备更新项目,完善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设施。其中,西邑乡配置了25T车厢可卸式车辆2辆、18方移动压缩箱4个、3方车勾臂车2辆、3方垃圾箱66个、240L四分类垃圾桶50个、分类果皮箱250个、智能垃圾回收兑换分类垃圾箱2个,生活垃圾日转运能力达到约50吨/日、西邑乡常住人口57636人,按每人每天平均产生0.7千克生活垃圾,测算出日产生生活垃圾约40吨/日,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破损老旧得到进一步更新,垃圾设施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将垃圾全部运往保山海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成本过高的问题;二是关于简易焚烧无法对尾气进行处理,焚烧炉也需进行维修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规定,西邑乡为距离城市处理设施50公里以内或运输时间不超过1.5小时范围内的乡镇村庄,建议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城市集中处理;以将简易治理提升到有污染控制措施的有效处理为重点,简易焚烧炉也不建议进行维修,确实不具备城乡一体化处理方式的乡(镇)区、村庄,也需采取镇村一体化方式,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合理布局乡(镇)区或区域集中处理设施。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请区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予以项目资金支持修建热解炉,降低运维成本。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关于修建热解炉的技术可行性。一是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及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通知,距离城市处理设施50公里以内或运输时间不超过1.5小时的乡镇村庄,应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统一收运至城市集中处理。西邑乡政府驻地及多数村庄距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均在50公里以内,符合城乡一体化条件。而修建小型热解炉会导致重复投资、运行成本增加(需专人操作、定期维护、飞灰处理、设备维修等),尾气稳定达标排放难度大等。二是该区域于2018年7月建有日处理量20吨垃圾焚烧炉1座,结合每天运行成本核算约在1000元(电费、装载机燃油费、管理人员工资、耗材费、维修等),该焚烧炉已停运多年,结合政策我局于2026年拟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设备更新项目完成焚烧炉改造,但因该焚烧炉规划许可、环评报告、土地审批、固定资产报废设备折旧处置等问题未能申报成功。三是针对污染治理专项中生活垃圾项目的申报,而对应资环口申报仅针对建制镇符合申报的投向。故不建议在西邑乡新建垃圾热解炉。
(二)关于降低垃圾处理成本的具体措施。我们建议综合采用以下方式,切实减轻西邑乡垃圾治理负担:
一是完善设施设备,提高转运效率。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设备更新项目配置西邑乡的车厢可卸式车辆及移动压缩设备等设施,日转运能力达50吨/日,能满足每日40吨垃圾转运需求,需建立设备定期巡检与预防性维护机制,确保车辆、压缩箱、勾臂车等关键设备完好率。
二是推进垃圾分类减量,降低转运频次。指导西邑乡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模式,重点对可回收物进行源头减量,预计可减少垃圾总量20%以上,从而降低转运费用。
三是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认真合理测算运维成本,支持西邑乡按照《隆发改收费〔2016〕751号》文件要求,在不突破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上调垃圾处理费标准,以弥补运维缺口。建议西邑乡人民政府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后,稳妥推进实施。
四是对偏远高成本村庄灵活处置。针对党麻村、真峰村等运距较远的自然村,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6〕2号)的要求,西邑乡已按要求制定“一乡一策”,在“一乡一策”中已明确“分块分片区处置”方案。对于因道路条件限制无法实现每天转运的村庄,分类采取以下措施:垃圾产生量较少且居住分散的偏远山区村庄,建议西邑乡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文件,积极谋划储备必要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县审定”的流程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库,利用衔接资金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热解炉,就近就地处理偏远山区村庄生活垃圾;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可规划建设片区化小型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统一运至海创科技焚烧发电项目处置。对于已损坏且无法修复的焚烧炉,建议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合法拆除,并完成场地生态修复。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