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50808-00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8-08
梅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装潞江镇辖区内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桩安装情况。全区公共及专用充电桩或充电设施累计安装566个,潞江镇安装15个。其中:潞江坝高速路服务区2个、潞江镇丙闷村观景台2个、云南保山隆阳区潞江坝曼海大桥6个、大保高速公路潞江坝服务区5个。依托云南耀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小平田荔园路东段新建充电桩项目,本项目采用分批建设,共计安装18枪。截至目前,已安装完成4把快冲,计划2025年8月底前实施完成剩余工程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充电桩安装存在问题。一是投入成本较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相对较新,目前充电设施建设成本总体还比较高,而乡镇农村目前新能源汽车还比较少,充电使用量不多,收取的服务费相对于投入的资金投入产出比不高,盈利困难;二是政策保障不足。建设公共充电桩和场站需要办理土地相应手续,程序比较繁琐,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包括自然资源、城建、环保、城管、市场、交通、电力、消防、公安、电信等多个部门,审批流程费时;三是后期维护困难。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管理和维修相对复杂,农村地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建成后缺乏专业人才维护充电设施,运营和维护难度较大。市场规模小、分散、单站规模小,导致后期的充电桩维护难度加大,运营运维的成本高,无法形成规模化经营。
三、下一步计划。新能源汽车下乡,“桩”一定要先行。下一步,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原则,结合市场化机制运营,我局将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推进镇村站点布局,在适宜建设公共充电站的地点如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乡镇中心位置、交通主干道、加油站、社区及中心村等地公共停车位,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和全域旅游发展,布局镇村公共充电站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