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第三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40830-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8-30

杨金光等15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棚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隆阳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3年隆阳区实施棚改以来,建成红花一期、红花二期、廖官园沈官园小区等大型安置小区建设42号地、7号地限价商品房小区。廖官园沈官园棚改安置小区位于大保高速以东,青华湖以西,距青华湖距离约750米。目估算投资60亿元,用地面积约700亩,建筑面积122.09万㎡,共6个地块。新建安置房126幢、7299套,总建筑面积122万㎡;包含商业、幼儿园、管理用房、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廖、沈小区共分为6个地块,分别为规划区南部象山路以北,升阳路以南的沈官园(A01-A04地块)和位于海棠路两侧的廖官园(A05-A06地块)。为了满足小区业主的生活需求,每个地块在临街商铺都配置有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卫生服务站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棚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廖沈片区目前没有按政策规定收缴住房维修基金,因过渡费及生计补助兑付不到位群众拒缴物业管理费等问题,安置小区收取费用非常困难,2024年度廖、沈片区收费率分约为2%,导致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维修不到位。

(二)受持续经济下行、调度收紧、“三保”等刚性支出需求增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区财政收入大幅下滑,财政无力承担安置小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修。

三、工作措施

(一)街道积极做好安置小区征迁群众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小区物业费的收缴率,与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扣除经营成本后,将收缴的物业费用于公共区域、消防、电梯问题的维修

(二)2024625日,副区长蒙世春组织召开青阳二期、廖沈安置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题会议。廖沈安置小区5#的消防隐患问题,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青阳二期、廖沈安置小区遗留问题处置专题会议纪要》(第24期)决定执行。

(三)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结合《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的公告》要求,由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住建、市场监管、交警、应急、商务和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开展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违规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由消防部门依法从严查处。结合智慧物业工作的开展,加快电梯、消防物联网落地,加装电梯AI识别系统,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快速处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安全隐患。

(四)针对解决安置居民充电设备不充足的问题,建议街道、物业公司、住建配合引进资质完善的公司,并严格按照《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山市能源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和规范保山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2024-178)要求执行,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五)不断的完善小区的生活、文化、健身、体育等设施,让安置群众真正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为、居有所娱、居有所乐。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向街道文化站、区教体局申请,以增添健身器材、增设健康路、修缮体育休闲区域等方式改善安置小区群众的体育锻炼设施条件。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