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保山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2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40807-0003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8-07

杨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河图街道部分道路进行硬化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2018)规定,“《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老城片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公园、广场、停车场、农贸市场)的新建、改(扩)建由市级负责实施”,提案中所涉及的腾冲路(东环路)、昌宁路、拱北路道路建设由市级部门负责实施。

二、工作开展情况

拱北路、昌宁路、腾冲路建设因涉及占耕,土地尚未报批,道路建设暂停。为保障周边群众出行,20224月,为贯彻落实327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拱北路(永昌路—腾冲路)市政道路工程土地违法整改期间周边河村、金竹林、魏家等社区居民出行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委托市建投集团实施“宝盖路至河图原水泥路”“河村连接河上村连接便道”“隆阳区农业产业园区主干道连接便道”等5条连接便道。工程于20224月开工,已于6月完工,现便道均已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并同步建设了排水沟,方便居民通行。同时,20245月,永昌路至大保高速段硬化工作由永昌街道完成。根据交通部门认定标准,一个自然村半径500米内有一条硬化道路即视为通达,根据认定,河图街道30户以上自然村均已实现通达。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启动项目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