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第三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40807-0002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8-07
钟荣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公共厕所配置助力夜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公厕设置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2版)》及《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要求,公共厕所设置数量标准为“居住用地设置密度为3-5座/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4-11座/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1-2座/平方公里”。
二、隆阳区公厕布局现状。目前,保山中心城市共有城市公厕194座,密度达到5.05座/平方公里,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公厕为49座,按照“7个专项行动—扫厕所”要求,2022年底对城区24座城市公厕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并在市政道路醒目的位置增补了公厕引导牌。其中,三馆夜市、奥新夜市、龙泉夜市、梓晨夜市、五洲夜市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夜市场所均已配备公厕,其他夜市周边设置了公厕引导牌,以满足人民群众外出活动基本需求。
三、存在问题。公厕布局要结合城市的功能分区和土地利用规划来布局公厕,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靠近公园、车站、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地方,应相应地配置公厕。但受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制约,很难做到应配尽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在开设夜市的审批过程中将严格要求夜市管理主体,同步配备公厕。同时,做好现有公厕规范管理,满足群众如厕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